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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防雷设计核准意见书在

来源:www.xrdq.net   时间:2023-02-03 18:13   点击:297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防雷设计核准意见书在哪里办

(一)土地预申请、摘牌       

1、土地预申请所需材料:(1)预申请书;(2)企业生产及规模等情况介绍;(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营业执照复印件;(5)进园协议 。

办理地点:国土局窗口

2、网上报价,若有委托所需材料:(1)委托书;(2)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履约保证金 。

办理地点:土地利用科

3、付(1)土地出让金,保证金可以冲抵(2)成交价的10%合同履约保证金(可返还,50%返还领到土地预发证加上施工到基础层,其余50%返还确权后换发正式土地证)(3)1.3元/平米的交易服务费,与邗江区国土局土地利用科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的一个月内缴纳3%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所需材料:(1)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查看原件);(2)成交确认书;(3)营业执照复印件 。

办理地点:市地税局大厅

(二)项目立项   

办理地点:发改委窗口

所需资料:(1)立项申请报告及备案申请表;(2)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及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各两份,附电子版;(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银行资信证明;(5)进园认定书;(6)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提交有关部门的初审意见;(7)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后出具发改委备案通知书

注:1、一般工业项目填写节能评估表,其它要做能评,点供项目要办理可研、能评和稳评(省发改委);2、生产经营有化学危险品等内容的到安监局窗口办理安全评估。

(三)环评  

办理地点:环保局窗口

所需材料:(1)申请书加盖人民政府公章;(2)营业执照或名称核准复印件;(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5份;(4)地理位置图;(5)公众参与及听证(按地点和生产流程确定);(6)规划认可的规划总平面和《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7)需要预审的项目出具行业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 。

办理时限:2—7个工作日后出具已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注:报告书7个工作日,报告表4个工作日,登记表2个工作日。

(四)规划提前预服务(入园项目绿色通道)包含总平面图规划方案审查和设计方案审查(*可与环评和预登记发证同步进行)

1、下达意向性红线和意向性规划设计条件

进园企业与高新区签订进园协议后,高新区管委会发函给邗江规划分局,要求规划提前预服务,国土分局在函上签署意见并盖章确认,规划分局据此下达意向性红线和意向性规划设计条件,经高新区管委会确认同意后,进园企业凭意向性红线和意向性规划设计条件委托设计院设计规划方案。

2、下达转征红线

如果该地块尚未转征为国有土地,高新区管委会向邗江规划分局申请下达转征红线,邗江国土分局凭此红线向省国土厅申请将该地块转征为国有土地。

3、下达正式红线和正式规划设计条件

该地块转征为国有土地后,邗江国土分局发函给邗江规划分局,要求下达正式红线和正式规划设计条件,邗江规划分局编制完成后直接送达邗江国土分局。

4、规划方案提前预服务审查和现场放线

进园企业规划方案设计完成后,在高新区管委会确认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向邗江规划分局申请规划方案审查,方案审查通过后,在高新区管委会确认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开工建设,开工前需请邗江规划分局现场放线。

所需材料:(1)申请表;(2)发改委备案通知书;(3)最新地形图(1:500或1:1000)附电子版;(4)规划总平图两份(1:500或1:1000),有资质设计单位绘制,附电子版;(5)控制性详规;(6)控规或规划设计条件;(7)《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

办理地点:高新区管委会规划所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后规划局出具已审定的规划总平图

注意事项:以上4个步骤并联推进,由邗江规划分局和邗江国土分局办理,高新区服务局协助办理。

(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所需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盖有申请人印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3)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原件1份);

(4)用地范围现势地形图(1:500)及电子文件;

(5)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需提供选址意见书、国有土地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6)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需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和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1份);

(7)已审定的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

(8)转让用地项目,必须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复印件1份);

(9)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需另外提供变更原由和相关图纸比对、原证书原件及其附件材料;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说明:(1)申请核发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只需上述1、2、4、7项;(2)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应由申报单位(个人)加盖印章(签名),并提交原件核对。

办理地点:高新区管委会规划所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查勘,手续齐备的,7个工作日办结(公示时间不计算在内)

(六)A、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所需材料:(1)发改委立项批文;(2)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红线图和总平图(规划局盖章);(3)环保局环评报告;(4)出让合同复印件、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交地放线。           

办理地点:国土局土地利用科

收费:公示牌制作费和工本费1480元等

B、土地预登记发证   

所需材料:(1)《土地出让合同》和成交确认书;(2)土地预登记申请书;(3)出让金缴纳凭证,契税缴纳证明;(4)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5)地籍调查表;(6)《建设用地批准书》;(7)国土部门现场放线报告;(8)宗地图;(9)用地红线图。

办理地点:国土局窗口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土地登记费按规模和单位性质收费

(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1、所需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盖有申请人印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3)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原件1份);

(4)土地权属证明及相关协议(复印件1份),新办理用地的项目须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5)规划审定的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

(6)方案节能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7)建设工程建筑施工图1套、施工总平面定位图3份、郊果图1套,施工图需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师资质章、消防自审章/市政管线和道路交通工程施工图文件1套(含电子文件1份);

(8)对照规划设计条件、区位等,相应提供日照分析、交通评价报告、环境评价报告以及涉及到文物古迹、消防、风景园林、水利等方面的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9)属于原有建筑改建、扩建及建筑外立面装修的,需另外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

(10)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需另外提供变更原由和相关图纸比对、原证书原件及其附件材料;

(11)法律法规等要求的其他材料。

说明:(1)申请核发临时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只需上述1、2、4、7项;(2)建筑外立面装修可不提交建筑项目批准文件;(3)依附于道路绿化等设施的地下管线、架空线路和其他构筑物,经土地使用权人书面同意,可不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4)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应由申报单位(个人)加盖印章(签名),并提交原件核对。

2、邗江行政大厅一费制预收费预收费窗口开预收清单,到结算中心窗口缴纳。

办理地点:高新区管委会规划所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查勘,手续齐备,10个工作日办结(建设单位交费、放线、公示时间不计算在内)。  

收费:规划技术服务费1元/平米

(八)图纸审查

1、施工图设计审查:

1-1勘察前置审查:(1)勘察合同和合同备案表复印件;(外地勘察单位出具核验手续);(2)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报告2份;(3)岩土设计报审表1份、勘察审查专业概况表1份;(4)施工图勘察文件原始资料;(5)总平面图复印件。

1-2施工图审查(含地震审查)(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红线定位图复印件;(2)设计合同和合同备案表复印件(如外地设计单位,按规定出具核核验手续);(3)全套施工图五份(建筑图需经规划局盖章确认)节能、结构计算书(加盖设计单位公章);(4)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审表1份,抗震报审表1份,节约用水方案审核表3份,设计审查专业概况表1份;(5)工程勘察前置审查合格证;(6)节能公示牌2份(加盖建设、设计单位公章);(7)市政工程,专项工程(建筑装饰、幕墙、轻钢结构、建筑智能化等)的工程预算书(具备造价咨询资质单位编制)。

办理地点:建设局窗口

办理时间:前置审查4个工作日审查7-10个工作日

收费:施工图及抗震设计审查费(按地区和建筑面积不同标准缴纳)

2、消防审核: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定位红线图;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提供图纸审查合格文件;

(5)提供设计单位的营业执照及资格、资质证书,本项目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消防设计文件(包含封面、扉页、设计文件目录、设计说明书和总平面、室外消防给水总平面图、全套施工图并刻成光盘);

(7)工业建筑提供生产流程及所有物品的理化性质;

(8)消防设计承诺书;

(9)以上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提供原件核对。

办理地点:消防窗口  

3、气象审查与监督

(1)风险评估,所需材料:《建设工程项目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申报表》、评估报告书和专家评审意见;(2)防雷装置和图纸审核,所需材料:《防雷装置设计图纸审核申请书》、设计单位和人员资质资格证书、防雷评价意见、风险评估和全套图纸。

办理地点:气象局窗口     办理时限:3工作日  

收费:0.8元/平米

4、档案报送责任书的签定(图纸审查后进行)

所需材料:档案报送责任书 

    办理地点:建设局窗口    办理时限:即办

(九)白蚁防治合同签定 (*可以与图纸审查同步进行)

    所需材料:(1)白蚁预防、灭治合同;(2)《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3)规划红线图(原件、复印件)。

     办理地点:房管局窗口     收费:2.3元/平方米

(十)招投标阶段    办理地点:建设局窗口

1、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备案  

所需材料:(1)项目备案批文;(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复印件;(3)施工图审查书;(4)申请及审批表;(5)发包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6)拟定的承包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需押证);(7)工程预算书(有资质中介机构编制);(8)施工合同。

办理地点:建设局窗口  

收费:(1)综合服务费建设单位900元/宗(可减半),承建单位2100元/宗;(2)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0.08%(工程造价1亿元以上)。

2、建设工程监理直接发包备案  

所需材料:(1)项目备案批文;(2)申请及审批表;(3)发包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拟定的承包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注册岗位证书(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5)监理合同(需押证)。

办理地点:建设局窗口

收费:综合服务费:限额以下1500元/宗,限额以上3000元/宗,发包方支付30%,承包方支付70%。

*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备案与建设工程监理直接发包备案同步进行办理

(十一)施工许可阶段    办理地点:建设局、气象局窗口办理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局窗口

所需材料:(1)监理单位工程监理合同备案表;(2)经审图办审查通过的工程勘察报告和全套施工图、施工图审查意见、答复及合格书;(3)施工单位施工合同备案表。

2、建设工程安全监督    (施工单位办理)—建设局窗口

所需材料:(1)《邗江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申报表》三份;(2)企业法人代表、分管经理、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证复印件,企业安全科长、项目部安全上岗证复印件和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3)团体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理凭证复印件。

3、防雷装置施工监督    (施工单位办理)—气象局窗口

所需材料:《建设工程防雷装置施工监督申报表》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施工单位办理)—建设局窗口

所需材料:(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登记申请表四份;(2)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3)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同备案表;(4)施工合同副本;(5)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岗位资质证书(查看原件,留复印件);(6)建筑业企业缴纳民工工资确认表及工资支付承诺书。

5、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    (监理单位办理)—建设局窗口

所需材料:(1)《建筑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登记申请表四份;(2)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同备案表;(3)江苏省监理企业信用管理手册;(4)江苏省监理管理人员信用管理手册;(5)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岗位资质证书(查看原件,留复印件);(6)监理合同副本。

6、混凝土供货合同备案    (施工单位办理)—建设局窗口

所需材料:(1)《邗江区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备案表》两份;(2)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3)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

*以上六个步骤可以同步进行

(十二)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办理地点:建设局

所需材料:(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2)《土地使用权证》(预);(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规划红线图;(4)施工图审查合格书;(5)消防、防雷设计审核意见书(原件,复印件);(6)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同备案表;(7)施工现场查勘核查表;(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9)监理合同备案表;(10)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通知书、防雷监督通知书;(11)建设资金存入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原件、复印件);(12)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备案表;(13)*规费缴纳证明;(14)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网建设说明。

2. 防雷验收意见书

危险化学品是存在危险的一些化学品,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什么是危险品呢?由于危险品的类型很广,像成品油,油漆等很多工业加工的原材料都属于危险品。

由于范围比较广,很多申请办理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企业)一开始不能确定经营的产品是不是属于危险品,需不需要办理危险品经营许可证。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查询危险化学品目录,来确定自己的所经营的危险品是否需要办理证件,确定自己的危险品属于几类危险品。从而进入下一步的办理。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内容

①怎么办理?其实办理方式有俩种。

第一就是我们自己确定好自己的经营物品,自己去工商局办理证件,但是因为危险化学品事故频发,多地对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核比较严格,材料和实际相冲,会导致返工,所需要的时间,不可估算。如果您急需开始自己的经营,这种方法并不是很适合。

第二就是我们委托代办企业,帮我们去办理危化证,因为他们是以代办为工作,所以在这方面他们拥有的经验相比第一次办理的我们更丰富,所以在时间上面会大大的缩减,相对效率更高,所需要的时间,1-2月即可完成,缺点就是需要花费一部分的费用。

②办理的材料是什么?大致包含下面的11种,具体材料还需要根据您的经营物品决定。

1、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制件),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复制件),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7、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经营企业分别提供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复制件),或商务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制件)

8、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等相关材料

9、安全评价报告;

10、储存设施消防验收意见书、防雷检测报告;

11、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提供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

③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首先,第一步当然是公司核名啦,公司核名这一步相信在上海的朋友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确实是不是那么好核的,各位老板在选择名字上就一定不要非得选个自己喜欢或者明知道会跟别人重复的字号哦,还是要尽量选一些比较生僻的字。

第二步,拿到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后,方可凭公司名称报名参加安监局组织的危化品考试,需要4名人员,这个考试其实也是不必要担心的,只要是从事这个行业,再加上考试之前的培训,一般都是没问题的,考试有四次机会的。

第三步,考试通过拿到危化品上岗资格证书就可以申请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啦。

3. 防雷设计审核意见书

1.申请。

申请人向本地行政服务中心气象办事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受理回执》;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审批的或不属于本实施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材料补正通知》。

申请人根据补正通知内容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补正,若申请人在20个工作日内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审查。

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4.决定。

符合审批条件的,决定人作出予以许可决定,出具《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不予通过的,决定人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出具《防雷装置设计修改意见书》。

5.领取结果。

申请人到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4. 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审批流程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经过以下程序

1、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的申请,组织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当日向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

2、各并联审批部门收到《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签署《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

3、中心规划窗口收到并联审批部门《建设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审查和施工图纸审核。如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修改意见,明确修改理由,项目申请人修改后重新报建;如方案得到批准,项目业主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4、中心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申请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审查”、“气象防雷设计审核”、“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审批”、“白蚁防治手续”等并联审批事项的申报条件,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告知项目业主一次性填报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当天向消防、人防、气象、市容、房管等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并转交有关申报材料。

5、各并联审批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签署《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抄告项目业主。

6、规划窗口根据并联审批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4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放验线,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 防雷设计核准书是个什么东西

基于某地区的工程项目实例,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汇总了建筑工程项目需要进行的13个专项验收,看看都有哪些?(注:由于不同地区对专项验收的要求有所不同,请以当地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01规划验线

· 验收条件

工程所在场地达到“三通一平”条件,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测绘机构放线,并出具《建设工程测量成果报告书》。

· 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填写完整的《建设工程验线申请表》(附《建设工程测量成果报告书》),规划监督检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查验,获得许可后,方能进行后续施工。

02规划验收

· 验收条件

建设工程主体和外立面完成,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测绘机构测绘,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室外道路、管网、园林绿化已完成。

· 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件批准的内容,全面完成各项建设和环境建设之后,填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报表》,按规定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

2)规划监督检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查验,经验收合格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许可证件附件上签章。

03电梯验收

· 验收条件

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完毕并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

· 验收程序

1)电梯使用单位持核准的开工报告和有关资料向检验机构提出验收申请检验。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接到检验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

2)电梯安装、改造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由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发给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04消防验收

· 验收条件

室内防火分区(含封堵)、防火(卷帘)门、消火栓、喷淋(气体)灭火、消防指示灯、消防报警、电气等系统完成联动调试,室外幕墙防火构造、庭院环形路、室外接合器等完成,并自检合格。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消防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消防检测报告书。

· 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A.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B.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C.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D. 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E. 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F. 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G. 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2)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现场消防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消防认可文件。

05人防验收

· 验收条件

地下人防工程已完成通风、灯具、人防门安装,并自检合格,如:人防工程室外口及 " 三防设备 " 不具备条件,可出具缓建证明及暂不安装证明。

· 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提前7天书面通知当地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与监督,验收合格后15天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06室内环境验收

· 验收条件

1)室内装饰完成设计内容,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环境检测机构,并签定合同;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游离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

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氡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24h后进行。

· 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环境检测机构现场检测,并出具《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报告》。

07建筑节能验收

· 验收条件

1)承包单位已完成施工合同内容,且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

2)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取样,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

3)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节能性能的检测,且应有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 验收程序

1)民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节能工程进行专项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提前3天通知市墙革节能办到场监督。

2)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备案时建设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

A. 《民用建筑节能备案表》;

B. 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

C.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纳凭证;

D. 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复印件。

08无障碍设施验收

· 验收条件

完成设计图纸无障碍设施内容,并自检合格。

· 验收程序

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对无障碍设施进行验收。未按规定进行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09供电验收

· 验收条件

施工、供货单位按照供电企业审核受送电装置设计图纸内容完成,并自检合格;签定《供电用电合同》。

10燃气验收

· 验收条件

施工、供货单位按照供燃气设计图纸内容完成,并自检合格;签定《供气用气合同》。

11供水验收

· 验收条件

经批准的中水设施已联合调试、运转正常,生产给水系统管道已安装完成,并已冲洗和消毒;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水样检测部门取样检验,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签定《供水用水合同》。

12防雷验收

· 验收条件

接地、屋面、幕墙、金属门窗避雷系统完成设计内容,并自检合格;建设单位委托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 验收程序

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A.《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

B.《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C. 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D.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定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E. 防雷装置竣工图等技术资料;

F. 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和由国家认可防雷产品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2)许可机构办结有关验收手续,防雷装置经验收合格的,颁发《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

13工程档案预验收

· 验收条件

承包单位已完成图纸和施工合同内容,且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按照暂行办法要求工程资料(含竣工图)准确、完整。

· 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按照归档分工分别编制《基建文件卷》、《监理文件卷》及《施工文件卷》,各分包单位编制各自合同范围内工程内容的《施工文件卷》,提交总包单位汇总;其中:竣工图由总包单位绘制,或建设单位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完成;

2)建设单位汇总各单位资料,形成初步《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6. 防雷设计核准意见书在哪里办的

需要

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以下资料

  (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廉政责任书

  (三)外来施工企业计划生育责任书

  (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一式五份

  (五)建设工程施工前安全措施资料登记表一份

  (六)危险性较大工程登记备案表一份

  (七)《土地使用证》

  (八)《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九)《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规划红线图

  (十一)投资项目备案证或备案通知书

  (十二)应中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包括施工、监理、勘察、设计)

  (十三)银行资金证明(工期一年以上的30%,一年内的50%)

  (十四)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报批表(人防易地建设审批表)

  (十五)《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

  (十六)《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十七)《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十八)《审图合格书及审查报告》

  (十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劳务合同》(需经主管部门备案)

  (二十)建设其它合同(勘察、设计、监理)及地质勘察报告

  (二十一)全套施工图(须加盖规划局、审图机构、设计单位、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章)

  (二十二)建设单位对已落实各项安全施工措施及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书面说明

  (二十三)图纸会审记录

  (二十四)见证取样和送检单位授权书、工程预算书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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