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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防雷设备(二级防雷标准)

来源:www.xrdq.net   时间:2023-01-29 18:24   点击:294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二级防雷标准

是一级。

防雷分为:直击雷防护和感应雷防护,感应雷防护又分为电源防雷和信号防雷,一般说的分级是指电源防雷分级来说的。

电源防雷等级根据设备不同可以分为1-4级。

一级:用一级分类实验的产品(10/350us),标称放电电流40KA-80KA,用于总配电房。

二级:用二级分类实验的产品(8/20us),标称放电电流一般为20KA-40KA,用于分配电柜。

三级:用三级分类实验的产品装于房间分配电箱,标称放电电流10KA-20KA。

四级:装于设备前端一般用防雷排插和信号等防雷器,标称放电电流5KA-10KA。

2. 一级二级三级防雷规范

规范一:有女儿墙的平顶房屋,其宽度小于24m时,只须沿女儿墙上部敷设避雷带;宽度大于24m时,须在房面上两条避雷带之间加装明装连接条,连接条的间距不大于20m时,只在屋檐上装避雷带;宽度大于20m时,需在屋面上加装明装连接条,连接条间距不大于20m。规范二:女儿墙总共需做500mm高。

那就要看你的避雷针要设多高,如果够高,少一两根,不够高要多两根,一般是以保护半径已经保护弧度计算的,一级防雷,滚球半径为30m,二级为45m,三级为60m,具体也可参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3. 二级防雷标准要求

防雷基础接地焊接

1、 接地极利用桩、承台及底板内主钢筋相互焊通。接地连接线采用40*4热镀锌扁钢沿各基础外圈作环形敷设,与所经过的承台内两主筋可靠焊接,形成环网接地体---利用桩内主筋(不少于2根)与承台底筋焊接,承台及底筋分别和其面筋焊接,然后承台面筋再与所经过的接地扁钢及底板面筋焊接,接地扁钢须全程焊通,所有焊接长度须大于6D。联合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

2、 防雷引下线利用柱内两根大于直径16MM的主筋与所经过接地热镀锌扁钢焊接连通。

3、 在防雷引下线相对应的室外埋深-0.8M处由被利用作为引下线的钢筋上焊出一根40MM*4MM热镀锌扁钢,此扁钢伸向室外,距外墙的距离不小于1.0M。供连接等电位带和加打人工接地体用。

4、 接地引上线IN-C-S系统的接地线用40*4热镀锌扁钢直接引至物的PE干线、电气装置接地极的接地干线、进出建筑物的各种金属管道、建筑物的金属构件、预埋件等导体作等电位联结。车间内设LEB端子板,所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物体,金属构件均用导线LEB端子联结。 5、 在总进线配电柜处设MEB箱,应将总配电箱内PE母排、建筑低压配电柜。利用柱内2根主竖筋作等到电位接地引上线,然后再用40*4的热镀锌扁钢引至各LEB端子箱。在电梯井内离电梯地坑0.2米,及电梯井端下边各预埋100*100*8热镀锌扁钢一块,扁钢与柱内2根作为接地引上线主竖筋骨焊接。

4. 二级防雷等级的做法

防雷只有电源部分才分一级、二级、三级甚至四级防雷,信号或天馈等部分没有等级之分,你问的应该是电源部分的防雷保护吧,电源二级防雷,按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设计规范,SPD的标称放电电流应大于等于40KA,安装在UPS或分配电箱前端。

5. 一级防雷与二级防雷

防雷等级是针对建筑物内部的电源系统的(一级二级三级),按照级别层层泻放过流,方能保护到位。

防雷分类将建筑物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对于不同的分类,有不同的施工方法和规则

6. 一级防雷二级防雷三级防雷

一、防雷等级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1、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人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2、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3、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坡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1、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2、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3、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4、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5、具有1区爆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6、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7、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8、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9、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1、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2、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3、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4、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5、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需要防雷的21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

6、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二、建筑物的防雷设计要求

一级防雷建筑物的防雷设计要求

1、应在屋顶上装设避雷针,或者在屋角、屋脊、女儿墙和屋檐装设避雷带,并在屋面上装不大于10m×10m的金属网格。

2、优先利用主筋作引下线,应利用建筑外廓各外角上的柱筋。如专设引下线应不少于2根。引下线间距不大于18m。

3、进入建筑物的电气线路及金属管道宜采用全线埋地引入,并在入口处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金属管道与接地装置相连。

4、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

5每三层应利用混凝土圈梁的钢筋或散设在建筑物外墙内的扁钢作均压环,并与各种竖向金属管道及引下线相连。

6、当建筑物高度超过30m时,其30m及以上的部分,应将外墙上的栏杆、金属门窗等较大金属物与防雷装置相连。

二级防雷建筑物的防雷设计要求

与一级1.2.3.4同,只是屋面金属网格不大于15m×15m。

三级防雷建筑物的防雷设计要求

与一级1.2.3.4同,只是屋面金属网格不大于20m×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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