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铁路信号防雷接地技术
全部用钢筋焊接,跨接倍数达到规范要求,焊接成一个整体
2. 铁路信号防雷接地技术要求
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规定
第一条 为减少雷电、静电危害,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防雷、防静电
1.石油库防雷、防静电设施、装置等应符合设计规范规定;
2.石油库应绘制防雷、防静电装置平面布置图,建立台帐;
3.石油库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每年进行两次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接地线应做可拆装连接;
4.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当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接地等设共用接地装置时,按最小值考虑,其接地电阻不应不不大于4Ω;
5.铁路装卸油设施钢轨、输油管道、鹤管、钢栈桥等应按规范作等电位跨接并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不不大于10Ω;
6.压力储罐不设避雷针(线),罐区不适当装设消雷器;
7.禁止使用塑料桶或绝缘材料制作容器灌装或输送甲、乙类油品;
8.不准使用两种不同导电性能材质制成检尺、测温和采样工具进行作业。使用金属材质时应与罐体跨接,操作时不得猛拉快提;
9.在爆炸危险场合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在爆炸危险场合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
10.不准在爆炸危险场合用化纤织物拖擦工具、设备和地面;
11.禁止用压缩空气吹扫甲、乙类油品管道和储罐,禁止使用汽油、苯类等易燃溶剂对设备、器具吹扫和清洗;
12.油罐、罐车等容器内和可燃性液体表面,不容许存在不接地导电性漂浮物;油轮装油时,不准将导体放入油舱内。
13.储存甲、乙、丙A类油品储罐上罐扶梯入口处、泵房门外和装卸作业操作平台扶梯入口处等应设消除人体静电接地装置。
第三条 要防止易燃、可燃液体静电危害,必要消除静电引燃条件:
1、有静电电荷产生。
2、有足以产生引燃性放电静电电荷积聚。
3、有适当火花间隙,使积聚电荷以引燃火花形式放电;
4、在火花间隙中必要有可燃性液体蒸气-空气混合物。
第四条 依照《石油化工公司设计防火规范》,对贮存易燃、可燃液体分类如下表所列:
表1
分 类
特 性
0
15℃时蒸气压力(绝)不不大于101KPA(1、0atm)液体
甲
0类以外闪点 28℃如下液体
乙
A
B
闪点 28-45℃液体
闪点 45-60℃液体
丙
A
B
闪点 60-120℃液体
闪点 120℃以上液体
进入储罐和槽车时对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电阻率等于或少于108 欧姆/米者不受本规定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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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甲、乙类液体进入贮罐和槽车时,初速不得不不大于1米/秒,当入口管浸没200毫米后可提高流速,最高不得超过6米/秒。
甲、乙类液体含水、含杂质以及两种以上油品混送时初流速亦不得超过1米/秒。
甲、乙类液体通过添加抗静电剂,专门静电消除器,报警仪同步具备流速可按6米/秒。
当液体输送管线上装有过滤器时,甲、乙类液体输送自过滤器至装料之间应有30秒缓和时间,如满足不了缓和时间,可配备缓和器和采用其他防静电办法。流速限制见下表。
第六条 贮罐装入易燃,可燃液体时,必要做到:
1、禁止从贮罐上部注入甲、乙类液体;
2、罐内液体必要进行充分脱水后,方可进料;
3、禁止对装过汽油等高挥发性产品油罐切换注入低挥发性油品;
4、在贮罐变更注入油品时,必要进行惰性气体置换,置换后测定空气中油体浓度,使之符合安全规定范畴;
5、对于难以进行惰性气体置换桶、槽等容器,必要严格控制流速和静电接地。
第七条 油品调和规定:
1、禁止用压缩空气进行甲、乙类油品调合;
2、丙类油品调合,其中有一种单体组分属于甲、乙类油品时,也不准用压缩空气进行调合;
3、丙A类油品用压缩空气调合时,必要控制风压不不不大于0.343MPa,并注意油品调合温度应控制在低于该油品闪点20℃;
第八条 甲、乙类液体检尺、测温、采样规定:
1、液体进入贮罐,给一定静电时间,方可进行检尺测温、采样作业,但浮顶罐浮船(盘)已接触油面或装有检尺、检尺井贮罐,不受上述静置时间限制;
2、不准使用两种不同材质(指引电性能不同材质,如金属器具和尼龙绳索)检尺、测温、采样工具进行作业;
3、凡是用金属材质制成测温盒和采样器,必要使用导电性材质绳索,并与罐体进行可靠接地;
4、对固定顶油罐或浮顶油罐在未浮起之前,进行液体测温和测样时,不得猛拉快提,上提速度不不不大于0.5米/秒,下落速度不不不大于1米/秒;
5、铁路罐(槽)车和汽罐(槽)车检尺和测温,必要在装完且静置2分钟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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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作人员在检尺、测温和采样前,必要消除人体所带静电;
7、贮罐在收油过程中,会聚积大量静电荷,应逐渐采用自动检尺,测温和采样设备;
第九条 铁路罐(槽)车装卸规定:
1、液体装车鹤管应逐渐采用液下密闭装车设施;
2、铁路罐(槽)车浸没装油速度应满足下式关系:
V D≤0.8
式中V-油品流速,米/ 秒 ;D-输油管径,米。
3、鹤管应插入罐(槽)车底部,距罐(槽)车底部不不不大于200毫米为宜。
第十条 汽车罐(槽)车装卸规定:
1、汽车罐(槽)车在进行装卸作业之前,必要将车体接地;
2、装卸操作完毕,要通过表3规定静置时间,才干进行提高鹤管,拆除接地线等作业;
3、汽车罐车浸没装油速度应满足下式关系:
VD≤0.5
式中V-油品流速,米/ 秒 ;D-输油管径,米。
第十一条 小型容器盛装易燃液体规定:
1、不适当使用绝缘材料桶盛装易燃液体;
2、禁止用绝缘体吊挂容器盛装易燃液体;
3、金属制桶盛装易燃液体前,桶体、漏斗和注油管嘴必要接地;
4、桶罐注油品,宜采用导电胶管(电阻值<10欧姆);
第十二条 为防止人体带静电产生电击或放电,可引起可燃性物质着火,爆炸等事故发生,必要消除人体静电。
第十三条 为使人体所带静电安全地泄漏于大地,在O区爆炸危险场合新建装置一定按规范规定设计、施工、验收。宜将地面做成导电性地面,其电阻率应在10欧姆左右为宜。
贮罐梯子进门处,应在已接地金属扶栏上留出1米长裸金属面,做为手握接地体。
第十四条 防止人体带电,着装时注意:
1、在爆炸危险场合不准穿宜产生静电服装和鞋靴;
2、在爆炸危险场合不准脱衣服、鞋靴、不准梳头;
3、除雨天在积水场合进行作业时穿着橡胶雨衣和高腰胶靴外,均不得在爆炸危险所穿用;
4、人工清洗油罐和洗刷槽车时,必要穿着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雨衣,导电胶靴。
第十五条 清洗设备、器具几不准:
1、不准使用汽油、苯类等易燃溶剂进行设备器具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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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液体喷洗溶器时,压力不得不不大于0.981MPa;
3、不准使用压缩空气进行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管线清扫;
4、采样器清洗,必要用所要采样同类油品进行清洗,清洗用过和剩余样品不准倒回罐内;
5、在易燃、易爆场合不准使用化纤材质制作拖布、抹布来拖擦物体和地面;
6、不准在一种容器内同步采用人工和机械两种办法清洗。
第十六条 接地是防静电最基本办法,重要是将设备管道等金属导体与大地进行电气上连接,使金属导体上静电泄入大地,使与大地接近同电位,但必要做到:
1、在“接地连接”各导体之间,接触应牢固可靠,保证电气通路完好性;
2、如接地连结系统有断裂点,在从事恢复性工作前,应保证断裂点周边环境内没有易燃、易爆物质;
3、在对接地连接系统维护工作中,应重点检查螺栓紧固接点,及时更换腐蚀了垫片;
4、静电接地系统电阻值应符合本制度规定;
5、每年应对各固定设备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测量,并建立测量数据档案,如果被测设备电阻值不符合规定,及时检修;
6、在能产生静电场合,移动设备(工具)接地线装拆工作应当:
① 在操作或移动之前,将接地线装设好;
② 当操作完了,必要通过规定静置时间,方可拆除接地线;
③ 装拆接地线连接点位置应离开易燃、易爆危险部位,也不应在装卸作业下风向。
7、如对设备、管道等进行局部检修,会导致关于物体静点连接回路断路时,应事先做好暂时性接地,检修后应及时复原,并重新测定接地电阻值。
第十七条 下列场合或状况,必要做静电接地:
1、易燃、易爆危险场合;
2、生产装置上所带有静电会危害生产或人体遭受静电电击时。
第十八条 下列状况不需要另做静电接地:
1、当金属导体已与防雷保护、电气保护接地系统有可靠联接时,就不要另做静电接地;
2、当金属导体间有紧密机械连接,在任何状况下,金属接触面均有足够静电导电性时,可不另做静电跨接。
第十九条 静电接地连接系统总泄漏电阻值应不不不大于10欧姆,接地体接地电阻值应不不不大于100欧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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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电接地连接系统金属(涉及带电金属体自身)已与其他用途接地网共用时,接地电阻值可由其他用途接地规定来拟定。
第二十条 接地连接必要依照下述办法:
1、接地连接支、干线与接地等处,应采用焊接法或用螺栓紧固法相连接;
2、在设备或管道金属体一定位置上设有专用接地连端板,在“端板”与接地支线之间,加挠性跨线用螺栓结实法连接;
3、对移动式设备及工具类可应用电池夹头,鳄式夹钳、专用连接夹头,碟形螺栓等。连接器械与接地支、干线相连接;
4、设备、管道用金属法兰连接时,其接触电阻不不不大于10欧姆,可以以为接触面之间足够静电导电通性,在普通状况下,可不另装跨接线;
5、接地对象不是金属体时,应在接地物上装设紧密结合金属体再进行接地,此种“间接接地处”要避免受机械振动、摩擦和拉压等损害。
第二十一条 设备、管道上静电接地连接点位置选取;
1、不受外力伤害;
2、便于检查维修;
3、便于与接地干线相连;
4、不妨碍操作;
5、不易形成和积聚危险性混合物地方。
对设立供接地用接地连端板规定:
1、设备外壳(涉及设备支座、耳座)裸露而预留出金属表面;
2、设备、管道上金属螺栓连接部位;
3、焊于设备、管道外壳或支座上接地端板(或螺栓)其材质应与被焊母材相似,端板截面应不不大于40×3毫米,设备有保温层,该端板应伸出保温层外60毫米。
第二十二条 对接地干线和接地体详细规定:
1、装置区电气保护接地干线,可作为静电接地干线使用,而设备、管道静电接地线不得运用电气设备专用零线;
2、当没有电气保护接地干线可运用时,应专门设计和安装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
3、静电接地干线在装置内应呈环状布置,不同标高接地干线之间应有两处相连,每一装置区(涉及装卸栈台)相对侧恰当位置至少各设一组独立接地体,并与干线相连接;
4、静电接地干线可接到其他用途接地板上去,但不得与一类防雷保护接地板共用,其间距应符合防雷规范;
5、立设备及室外管道接地点,应依照需要设立接地体;
3. 铁路防雷电磁兼容及接地工程技术暂行规定
建防雷接地
(1)、本工程的临建房的防雷设施按三类建筑物来设置。因各类板房材质的不同, 故不采用活动板房的钢结构作为防雷装置。
由于板房的钢厚度、连接可靠程 度、钢 结构柱的数量等可能达不到规范要求。因此本工程采用装设避雷针或架 空避雷线作 为接闪器,使活动板房处在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避雷针、线的滚 球半径 HR 取 60mo 避雷针的保护范围计算见《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
避雷 针、线与活动板房的金属构件最小间距大于 2m。 (1 独立避雷针材料要求:针长 lm 以下,采用 12mm 圆钢或 20mm 钢管;针长 l2m,采用不小于 16mm 的圆钢或 25mm 的钢管。避雷线采用钢绞线,其截面 积不小 于 35mm2
(2 )避雷针、线的支撑杆做为引下线,避雷线长度超过 25m 时均匀增设支撑 杆。每个支撑杆下敷设接地体,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 10 欧姆。
支撑杆应设在 人 员不易触摸的地方并在地面上 2m 至地面下采取绝缘措施。
(3 )接地体的选材和敷设要求:埋于土壤中的人工垂直接地体采用角钢、钢管 或圆 钢,水平接地体采用扁钢或圆钢。圆钢直径不小于 10mm,扁钢截面积不 小于 100mm2,其厚度不小于 4mm,角钢厚度不小于 4mm,钢管壁厚度不小 于,人工接地体 在土壤中的埋设深度。
4. 通信铁塔防雷接地的要求
信号楼(继电器室)多为一层平房或两,三层楼房建筑房屋建筑面积较小,多处在车站站场内较空旷地区.
避雷针虽然可以有效的防止直击雷,但是避雷针在引雷过程中产生的雷电电磁脉冲会直接危及到信号楼内的信号和通信专业的微机设备,造成更大的损失.
并且信号楼选址应远离无线通信铁塔,信号楼的环型接地装置距无线通信铁塔的接地系统不应小于 15m塔,信号楼的环型接地装置距无线通信铁塔的接地系统不应小于 15m
接闪器:沿信号楼屋面四周设置明装避雷带,屋顶设暗装避雷网格作为接闪器,避雷带与避雷网格焊接连通.
如果信号楼屋面为金属屋面,也可利用金属屋面作为接闪器接地装置:围绕信号楼四周敷设水平,垂直接地体.水平接地体采用 扁钢,垂直接地体采用 角钢.垂直接地体间距离不大于5in.水平接地体和垂直接地体可靠焊接.形成闭合电气通路接地电阻不大于 1.00.
施工后应进行实测,当实测接地电阻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增加人工接地极或填加降阻剂等方法
防雷引下线:利用信号楼混凝土柱内钢筋或明装圆钢作为防雷引下线,均匀设置 4 处~6 处.
接闪器防雷引下线及接地体之间必须焊接牢固.形成完整的防雷接地装置.若信号楼房屋基础为独立基础时,应采用 镀锌扁钢将独立基础连接为闭形环,形成自然接地的电气通路,所有焊接点均应做防腐处理.
信号楼上,下行两端环型接地体分别与贯通地线连接.每端设两个连接线,两个连接线的问隔为2m~3m.连接线采用截面为 16mill
屋顶所有凸起的金属构筑物或管道均与避雷带(线)连接(1)防侧击雷信号楼一层以上外墙的金属门窗和阳台金属
栏杆等金属构件应该用直径 12mm圆钢直接或通过防雷引下线与接地体焊接连通
防雷电波侵入为了防止雷电波侵入,进出信号楼的电气线路应全部埋地敷设,电缆埋地长度应符合 规定,但最少不小于15m进出信号楼的电缆应采用带金属护套
5. 铁路信号防雷接地技术规程
防雷接地与电网保护接地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共用接地线的。
按照《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要求,第4.3.4条规定:外部防雷装置的接地应和防闪电感应、内部防雷装置、电气和电子系统等接地共用接地装置,并应于引入的金属管线做等电位连接。这也就是说,在设计防雷系统的时候,就必须考虑到与电网保护接地系统的共用等电位连接。
这里要注意的是保护接地极 工作接地极和防雷接地极“不能”公用“一个”接地极。而是共用“一组”接地体。根据电气防雷和接地设置的要求,建筑物可以采用联合接地,联合接地设置总的接地极,每组不少于2-3根,共用的时候是需要在电气设备每层与等电位均压环连接的每处前端设置等电位箱,避雷是连接在屋顶避雷带和经过避雷引下线和均压环来实现的。
如果不是上述条件,也就是说防雷接地系统没有组成一个接地环网的话,是单独的接地极的情况下,防雷与电网接地点是不能共用一个接地点的。
还要注意的是,在考虑共用接地的时候,对于雷电可能对电网的影响,要设置合适的浪涌保护保护,上述规定中第4.3.8中的第4条规定:在电气接地装置与防雷接地共用或相连的情况下,应在低压电源线路引入的总配电箱、配电柜处装设I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值应小于或等于2.5kV。每一保护模式的冲击电流值,当无法确定时应取等于或大于12.5kA。
在一座楼房要分别做几个相互没有电气连接的地网是很困难的,尤其是现代的大城市更是如此。因为要求个地网之间最小要有几M乃至20M的距离,同时又要与各种地下金属管道,电缆金属屏蔽层,各大金属构件都要有足够距离就不易做到,即使在新建接地系统时做到了,但在日后的维修工作中,由于接手人不了解情况容易破坏以上的要求.基于上面两个原因,所以独立接地系统已不适合现代通信技术迅猛发展的形势。
如果采用共用接地,雷电流I在冲击接地电阻上产生的高电压,将同时存在各系统的接地线上,各系统地线之间不存在上面讲到的高电位差,也不存在同一台设备的各接地系统之间的击穿问题。根据调查和研究分析表明,在微机通信网中,电源、逻辑、安全保护和避雷各独立接地的系统被雷击坏的几率远远高于共用接地的情况。
6. 铁路信号防雷及接地
1、防雷接地体采用4*40mm镀锌扁铁与桩主筋焊接,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欧姆;
2、避雷引下线采用35mm2铜芯线,一端与镀锌扁铁用M10螺栓锚固,上端与塔帽避雷针锚固,避雷针采用直径20镀锌钢管,下焊70*70*5镀锌角钢,针尖采用直径16镀锌圆钢磨尖,安装长度高于塔帽1米。。
3、保护接地与塔吊连接:在塔基底座上焊一只M12的螺栓,保护接地线一端固定在螺栓上,一端固定在开关箱箱内保护接地端子板上。该线直径与塔吊进线同截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