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燃气调压站设备需要作监检吗?
lng气化站设备主要有低温储罐、气化器、电辅热、调压 计量
称低温储罐,是立式或卧式双层真空绝热储罐,内胆选用材料为奥氏体不锈钢,外容器材料根据用户地区不同,按国家规定选用为345R,内、外容器夹层充填绝热材料珠光砂并抽真空,产品是国家技术监督局现场检验并出具压力容器监检证书。
空温式汽化器
空温式气化器系列是利用大气环境中自然对流的空气作为热源,通过导热性能良好的铝材挤压成 星型翅片管与低温液体进行热交换并使气化成一定温度的气体,无须额外动力和能源消耗。设备中均为静态零部件,所以其性能相当的稳定,维护简单,是一种高效、环保、节能的新一代换热设备.
水浴式气化器性能特点与用途概述:
水浴式气化器是利用壳程内的热水,对浸在内部的缠绕管中的低温气体进行加热气化,使其出口气体温度符合用户的需要。
就是通过热水与低温液态气体进行热交换,从而使低温液态气体气化成气态气体的一种设备。它适用的介质有液氧、液氮、液氩、液体二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
循环热水水浴式汽化器是直接使用循环热水来加热盘管中的液态气体,使之气化为气态气体。针对于大型企事业单位,在热水、蒸气或电力充足的条件下,采用水浴式汽化器更能充分保证换热效率,并且结构紧凑占地小,价格低等,具诸多优点。
调压计量撬
安全性是LNG调压橇设计的重中之重,在调压橇的核心设备中,最重要的可谓是安全切断阀又叫做紧急安全切断阀,它安装在调压器上游,位于LNG调压橇的入口位置,是紧急情况下,在安全阀放散、监控调压器动作等一系列安全措施动作后,下游气体仍然持续超压时,通过快速关断来切断上游来气的安全设备。是保护整站安全,避免因调压器失效造成下游超压甚至爆炸的最后一道安全屏障。因此要求它必须是反应灵敏,切断迅速,可靠性高,抗外界干扰能力强。 收起
2. 天然气场站调压器
燃气行业目前来看是个朝阳产业,在政府的推动下,三桶油和地方国企都在抢占各地市场,也侧面的为我们燃气相关行业人员提供了可观的机会和平台;
设计单位:只要涉及到了工程,就离不开设计;
施工单位:这个就不用多解释了,主要就是天然气管道的安装(焊接),天然气站场的施工和设备安装;
监理单位:有施工就要有监理,这个不多赘述;
运营单位:就是项目完成施工了,在场站上进行设备操作和管道巡护工作;
能源设备销售单位:卖管道设备阀门,调压器,过滤器,换热器等设备的公司单位;
钢管厂:生产和出售管材的,字面上不难理解;
还有各类评价单位:由于工程项目的立项可能会涉及到一些项目评价,如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安全风险评价等~
所以,我们能看到燃气行业其实是涉及到多个方向的,因此我们在就业和择业时有许多的机会的方向~
3. 天然气调压站有哪些设备
楼栋燃气调压柜广泛用于住宅小区、学校餐厅等单位供气;是低压小流量燃气调压的设备;可用于燃气、液化天然气、煤气、非腐蚀性气体的调压和稳压。
4. 天然气 调压站
在天然气加气站中,气源由站外天然气管道引入的,比如常规加气站和加母站,涉及到前端调压的问题。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将调压站定义为将调压装置放置于专用的调压建筑物或构筑物中,承担用气压力的调节。包括调压装置及调压室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等。调压站的任务一般来说有3点:1.是将压力降低至适合的用气压力。2.保持供气压力的稳定。3.监控上游来气压力和下游用气流量及压力的变化,及时进行调节。
5. 燃气调压站设备多久进行一次排污
农村燃气工程建设应按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关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并执行城镇燃气有关标准规范,《导则》仅针对农村使用天然气特殊性及突出问题,提出相应技术要求。其中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须注意这17个“不得”——
采用管道天然气采暖的农村建筑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的相关规定,不得是土坯房、木板房,或用易燃材料搭建墙壁、屋顶,以及被列入近期拆迁计划和被确定为危房的农村建筑。
农村燃气用户燃具应与气源相匹配,同一房间不得使用两种及以上的燃气。
架空燃气管道应采取防雷接地措施,高于屋面或跨墙顶的钢管,其管道壁厚不得小于4mm。
室外架空燃气管道与农村建筑沿墙明装敷设的绝缘低压电力线(220V)平行或交叉时,应根据安全需要,在燃气管道上加装具有绝缘功能的保护装置,且最小净距不得小于25cm。
农村燃气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有关参建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未通过验收的农村燃气工程,不得交付使用。竣工验收的情况应报县级以上地方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当采用埋地敷设时,燃气管道管顶至地面的最小覆土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埋设在硬质车道下面时,不得小于0.9m;埋设在机动车不易到达处(含人行道)下面时,不得小于0.6m;埋设在土路下面时,应增加埋深或采取防压断、防破坏等保护措施。
架空燃气管道应选用钢管,敷设在不燃材料制作的独立支架上,支架应牢固可靠。不得将燃气管道直接焊接在支架上。
燃气表的设置应设置在通风良好和便于安装、查表的地方,不得设置在储物间等密闭空间内;当设置在橱柜内时,柜门应向外开,柜体上应有通气孔;燃气表设置高度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与电气设备的净距不应小于20cm;当设置在室外时,应设置在专用表箱内,并符合相关规定。
安装燃具的房间,当顶棚和屋面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时,层高不得小于2.2m;当装有热水器或采暖炉时,层高不得小于2.4m;当顶棚和屋面采用可燃材料时,层高不得小于2.8m。
采暖炉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其中采暖炉与灶具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30cm。燃气经营企业应重点对农村燃气用户户内设施进行入户安全检查,并加强用气安全知识宣传,检查和宣传每年不得少于2次;在首次通气和每个采暖期前应对用户进行入户检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农村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架空燃气管道、管道支架等严禁拴牲畜或悬挂、搭放物体。
燃气调压设施的运行维护,对于无人值守的调压设施(调压箱、调压站等)应进行检查,每天不得少于1次。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管道天然气(以下简称农村燃气)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保障农村燃气供用气安全,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 本导则所称农村燃气工程,是指通过城镇燃气管网或供气厂站接入,供给农村居民等用户生活使用(炊事、洗浴与采暖等)的管道天然气工程。
第三条 本导则适用于农村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与运行维护,不适用于农村沼气、秸秆气等供气工程。第四条 农村燃气工程建设应按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关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并执行城镇燃气有关标准规范,本导则仅针对农村使用天然气特殊性及突出问题,提出相应技术要求。第五条 农村燃气供气方案应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所在地地质条件、能源现状、采暖方式和经济水平等实际情况,并结合农村散煤治理、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统筹确定。
第六条 采用管道天然气采暖的农村建筑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的相关规定,不得是土坯房、木板房,或用易燃材料搭建墙壁、屋顶,以及被列入近期拆迁计划和被确定为危房的农村建筑。
第七条 农村供气应保证稳定性和连续性。靠近管道气源的地区,宜采用管道供气作为气源;不具备管道气源的地区,宜采用供气厂站供气作为气源。
供气厂站应根据供气规模和特点综合考虑,对规模较小、交通不便的独立供气点宜设置瓶组站供气,对供气范围较大的供气点宜设置气化站或储配站供气。
第八条 农村燃气输配管道系统设计压力,应根据气源的压力条件、燃具、用气设备等有关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村庄内的燃气输配管道最高工作压力(表压)不应大于0.4MPa;
(二)农村居民用户燃气管道最高工作压力(表压)不应大于0.01MPa。
第九条 农村燃气用户燃具应与气源相匹配,同一房间不得使用两种及以上的燃气。
第十条 燃气燃烧产生的烟气应直接排至室外。燃具或用气设备不应与使用固体燃料的设备共用一个烟道或一套排烟设施。
第十一条 架空燃气管道应采取防雷接地措施,高于屋面或跨墙顶的钢管,其管道壁厚不得小于4mm。
第十二条 室外架空燃气管道与农村建筑沿墙明装敷设的绝缘低压电力线(220V)平行或交叉时,应根据安全需要,在燃气管道上加装具有绝缘功能的保护装置,且最小净距不得小于25cm。
第十三条 燃气管道和设施应设置清晰醒目的标志;设置在易遭破坏处的管道和设施还应采取防外部破坏的措施。
第十四条 农村燃气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有关参建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未通过验收的农村燃气工程,不得交付使用。竣工验收的情况应报县级以上地方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燃气管理部门要加强农村燃气经营管理、燃气使用安全情况的监督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应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禁止无证经营农村燃气工程项目。
三、输配管道和调压设施
第十六条 农村燃气管道可采取埋地和架空等方式敷设。
第十七条 埋地燃气管道宜沿水泥、沥青或沙石等路况较好的道路敷设,避开机井、地窖和化粪池等处,不应在堆积危险化学物品材料、牲畜棚和具有腐蚀性液体的场地下穿越。
第十八条 当采用埋地敷设时,燃气管道管顶至地面的最小覆土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埋设在硬质车道下面时,不得小于0.9m;
(二)埋设在机动车不易到达处(含人行道)下面时,不得小于0.6m;
(三)埋设在土路下面时,应增加埋深或采取防压断、防破坏等保护措施。
第十九条 埋地管道应沿管道敷设方向设置警示带,警示带应平敷在距埋地管道管顶0.3m-0.5m处。埋地聚乙烯燃气管道应设置示踪装置及保护板等设施,保护板上应有警示语,当保护板兼有示踪功能时,可不设置示踪装置及警示带。
第二十条 埋地燃气钢管应采取腐蚀控制措施,采取阴极保护措施的埋地燃气钢管出地面时应采取绝缘措施。
第二十一条 架空燃气管道应选用钢管,敷设在不燃材料制作的独立支架上,支架应牢固可靠。不得将燃气管道直接焊接在支架上。
第二十二条 架空燃气管道沿建筑物外墙敷设时,中压管道可沿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外墙敷设;低压管道可沿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的建筑外墙敷设;敷设管道的墙体应有足够的支撑力。
第二十三条 沿建筑物外墙敷设的燃气管道与不应敷设燃气管道的房间门窗洞口的净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低压燃气管道不应小于0.3m;
(二)中压燃气管道不应小于0.5m。
第二十四条 跨越道路的架空燃气管道应设有明显限高标志和昼夜可识别的安全标识,必要时应设置限高门架。
四、用户管道和燃具
第二十五条 用户管道宜明设,不应设置或穿过以下场所:
(一)卧室、客房等人员居住和休息的房间及卫生间内;
(二)储存易燃或易爆品的房间、有腐蚀性介质或堆放农具的房间、发电间和变配电室等设备用房及牲畜棚等地方;
(三)可能承承受重物占压或其他导致管道受损的地方;
(四)电力、电缆、暖气和污水等沟槽处;
(五)烟道、进风道等处。
第二十六条 与燃具连接前,用户管道应设置手动快速切断阀,宜设置具有过流、超压、欠压切断功能的装置。
第二十七条 用户管道与燃具连接应采用防鼠咬功能的专用燃具连接软管,软管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具的判废年限。软管不应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长度不应大于2.0m且不应有接头。软管与管道、燃具之间宜采用螺纹连接,当采用承插式连接时,应有防脱落措施。与灶具连接的软管位置应低于灶台面30mm。
第二十八条 敷设在套管内的管道应防腐合格且不应有机械接头;套管材料宜为钢质材料,套管与管道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填实。第二十九条 燃气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设置在通风良好和便于安装、查表的地方,不得设置在储物间等密闭空间内;
(二)当设置在橱柜内时,柜门应向外开,柜体上应有通气孔;)燃气表设置高度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与电气设备的净距不应小于20cm;
(四)当设置在室外时,应设置在专用表箱内,并符合下列规定:
1.箱体应安装在便于操作、查表和检修的场所,宜设在不燃或难燃材料的建、构筑物外墙上;
2.箱体应坚固、防雨水,并设透明观察窗,并根据实际情况增设下端排水孔;金属表箱应采取腐蚀控制措施,非金属表箱应具有阻燃、抗老化特性,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气表的使用年限;
4.表箱应通风良好;
5.箱体上应注有“燃气设施,注意保护”等警示语。
6. 煤气调压站
天然气调压柜离明火设备天然气管道与灶台明火安全距离是:燃气表安装完毕后,必须保证墙体装饰面与燃气表背面的净距大于1厘米,燃气表周边10厘米内不能有电线及电器设备,炉具与气表及燃气管道水平距离不得小于30厘米。 炉具、热水器的安放位置与燃气管道和开关距离应小于2米,大于30厘米且以不烤胶管为准。
7. 燃气调压设施
燃气调压器的调压步骤,首先我们打开燃气调压器,然后转动调压器上面的旋钮调节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