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燃气汽化器安装需要什么资质
1、向所在地县级商务行政管理部门,递交申报材料并提出申请;2、县级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上报地区商务局复核,上报省商务厅;3、省商务厅核准后下达布局规划确认文件;4、在高等级和高速公路,城际间快速干道新建加油站的;5、直接向省商务厅提交申请和有关材料;6、持省商务厅的加油站布局规划确认文件到有关部门;7、办理规划、土地、建设、安全、消防、环保等手续。
加油站是指为汽车和其它机动车辆服务的、零售汽油和机油的补充站,一般为添加燃料油、润滑油等。由于加油站所销售的石油商品具有易燃爆、易挥发、易渗漏、易集聚静电荷的特性,故加油站以“安全”为第一准则。
加油站内严禁烟火,严禁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作业,严禁向汽车的汽化器及兼桶内加注汽油,所有车站进站加油时须先熄火,严禁一切危险品入站。进加油站规定如下:1、站内严禁烟火;2、严禁在加油站内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作业,诸如不准在站内检修车辆,不准敲击铁器等;3、严禁向汽车的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注汽油;4、所有机动车辆均须熄火加油。摩托车、轻骑、拖拉机等熄火加油后要推离加油机四米后才能发动;5、严禁携带一切危险品入站。加油站人员要求如下:1、禁止吸烟,严禁烟火,因为加油时单位空间内的汽油浓度会增大,明火存在引燃汽油的可能;2、禁止打电话,通常加油站都会在显著位置贴上禁止使用手机的提示;3、加油要灭车,车辆在运转过程中,进排气的气体流动,以及线路上的细微老化,都会产生静电甚至火花,存在引燃引爆汽油的危险;4、不要拍打化纤类衣物,化纤面料衣服容易产生静电,以免产生静电造成危险。
2. 燃气汽化器安装需要什么资质证书
一、开加油站的程序:
1、由市经贸局初审,报市经贸委审核通过后,报省经贸委审批。(省、市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经该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省经贸委作出加油站批复意见。
2、申请人凭省经贸委批复同意的文件向规划、国土、建设、消防、安监、环保部门申报建设加油站手续。
3、加油站建成后报规划、国土、建设、消防、环保、安监、技监部门验收批文或证书。
4、取得各职能部门验收后,向市经贸委申请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市经贸委向省经贸委申请验收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二、申报材料
新建加油站申请报告;《新建加油站申报表》;成品油经营供油协议;市规划局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市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建设用地通知书》;市公安消防大队的选址意见;市安监局的选址审查意见;市环保局的选址审查意见;工商预登记,所有材料一式五份。
加油站是指为汽车和其它机动车辆服务的、零售汽油和机油的补充站,一般为添加燃料油、润滑油等。由于加油站所销售的石油商品具有易燃爆、易挥发、易渗漏、易集聚静电荷的特性,故加油站以“安全”为第一准则。在加油站内严禁烟火,严禁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作业,严禁向汽车的汽化器及兼桶内加注汽油,所有车站进站加油时须先熄火,严禁一切危险品入站。
申请资格:
1、符合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
2、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加油站建设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3、具备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
4、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3. 安装燃气设备需什么资质
需要燃气管道安装许可资质。 燃气管道安装许可资质是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的证,按TSG D3001-2009《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要求,安装燃气管道要取得GB类(公用管道)压力管道安装许可,安装燃气管道必须取得GB2(1)级或GB2(2)级 的压力管道安装资质,才能安装燃气管道。
(公用管道是指城乡或者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者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划分为GB1级和GB2级。)燃料气管道为GB1级,热力管道为GB2级,并且分为两类:
(1)设计压力大于2.5Mpa;
(2)设计压力小于等于2.5Mpa。
4. 燃气具安装资质证在哪里办理
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遵循下列步骤: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政务大厅建设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第二步:经初审合格后,上报省市有关部门审查发给《燃气经营许可证》;
第三步:申请经营的企业凭《燃气经营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
5. 液化气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液化天然气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的证件有:危险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员上岗证等,这个和普通的贸易公司有区别,这个资质该怎样办理?我们可以选择企业自行办理,有些企业自己办理可能会达不到要求,这时候你可以也可以委托第三方的专业代理服务机构来办理。
1.市和区县安全监管局分别设立受理窗口负责许可申请的咨询、受理、颁证等工作。
2.提出危险化学品经营新设申请,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书(含承诺书)及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经营的汽油、煤油属于成品油的,提交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经营进口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或者经营作为工业生产原料使用的燃气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房屋用途为非居)或者租赁证明文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一致)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6. 燃气公司需要哪些资质
按照国家应急部门管理的要求,安全风险评估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组织进行(安全管理咨询服务公司)。这种中介组织资质一般分为甲,乙,丙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