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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配电系统(建筑配电系统的三项基本要求)

来源:www.xrdq.net   时间:2023-01-30 07:37   点击:218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建筑配电系统的三项基本要求

工厂供电—是指工厂所需电能的供应和分配问题。电能是现代工业生产的主要能源和动力,它既易于由其它形式的能量转换而来,又易于转换为其它形式的能量以供应用。它的输送和分配既简单经济,又便于控制、调节和测量。因此,要使工厂供电工作很好地为工业生产服务,切实保证工厂生产和生活用电的需要,并搞好能源的节约,就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安全:在电能的供应、分配和使用过程中,不应发生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

(2)可靠:应该满足电能用户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

(3)优质:满足电能用户对电压质量和频率等方面的要求。

(4)经济:供电系统的投资要少,运行费用要低,并尽可能地节约电能和减少有色金属的消耗量。

 此外,在供电工作中,应合理地处理局部和全局、当前和长远等关系,既要照顾局部和当前的利益,又要有全局观点,能顾全大局,适应发展。例如计划供用电的问题,就不能只考虑一个单位的局部利益,更要有全局观点。

2. 对建筑供配电系统的要求

1、这个问题的依据是《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里面有严格的规定,该条例1987年9月15日由国务院发布。

2、《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

(二)不得烧窑、烧荒;

(三)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

3、《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规定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如下:

(一)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千伏 5米

35-110千伏 10米

154-330千伏 15米

500千伏 20米

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但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之和。

(二)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地下电缆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海底电缆一般为线路两侧各2海里(港内为两侧各100米),江河电缆一般不小于线路两侧各100米(中、小河流一般不小于各5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4、《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在电力设施周围或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爆破或其他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还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3. 对现代建筑供配电系统的要求

各级负荷对供电电源的要求一级负荷对电源供电的要求:1.一级负荷重普通一级负荷应由两路电源供电,当其中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应不致同时受到损坏。

2.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除上述两路电源外,还必须增设应急电源。

为保证其对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二级负荷对电源供电的要求:对于二级负荷一般应有两回线路供电,当电源来自同一区域变电站的不同变压器时,即可认为满足要求。

三级负荷对电源供电的要求:由于三级负荷为不重要的一般负荷,因此它对供电电源无特殊要求。

这个是供电技术手册上的标准答案,希望楼主满意!

4. 三级配电系统的设置应遵守

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个分箱电箱;分箱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 三级配电的系统设计必须

一、各级配电箱设置要求:

1、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个分箱电箱;分箱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2、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开关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二、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求:

1、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场所。否则应予以清除或做防护处理。

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0.8-1.6m。

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气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4、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须分设线必须通过线端子板连接。

5、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

6、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7、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护防尘。

三、内部元器件要求:

1、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

2、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段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

3、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及其他需要的仪表。

4、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5、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四、其他要求:

1、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2、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有专人负责。

3、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国企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4、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按照下列顺序操作: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5、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

6、配电箱、开关箱的进行和出线严禁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端口、强腐蚀介质和易燃易爆接触。

配电系统中的三级配电箱分别有其作用和重要性,所以其要求也很严格,只有符合这些要求才能为配电系统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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