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配电验收规范标准有哪些?
GB50149-201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5-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6-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12-200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5016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二、使用的电气设备按有关安全规程,其外壳应有什么防护措施?
你好,你可以参照GB4208-2008电气产品外壳防护等级的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的。
三、一机一闸规范?
出自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现场配电应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布置,本供电系统采用TN—S保护导体和中性导体分离接地系统,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中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
个电气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线路标志要分明,线头引出要整洁,各电箱要有门有锁,做到防雨防潮的要求,采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扩展资料: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相关要求规定:
1、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安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2、开关箱应有末级分配电箱,开关箱内应一机一闸一漏电,每台用电设配应有自己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
3、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四、配电室安全工具配置国家标准规范?
变配电室通风要求
1.1 变压器室宜采用自然通风,当采用机械通风时,夏季的排风温度不应高于45℃,进 风和排风的温差不应大于15℃,且其通风管道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1.2 电容器室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排热要求时,可增设机械通 风。电容器室应设温度指示装置。
1.3 高低压配电室层高不应低于3.5m,且应根据不同的运行环境装设通风散热装置。
1.4 靠近居民区采用机械通风的新建变配电室应使用低噪风机,以减少变配电室投运后 (如夏季换风、抽湿时)噪声扰民现象。
2、变配电室接地要求
2.1.1 变配电室应设置有明显的临时接地点,接地点应采用铜制或钢制镀锌蝶形螺栓。
2.1.2 变配电室内应设有等电位联结板。
3、有计算机控制的变配电室应设置空调装置。若采用中央式空调,且采用风机盘管式 空调器的应将风机盘管置于变配电室外。
4、变配电室内变配电装置布置、安全净距、通道与围栏等应符合GB 50052、GB 5005 3、GB 50054、 GB 50059、GB 50060 等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4.1.1 成排布置的配电屏,其长度超过6m 时,屏后的通道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 通道的两端,当两出口之间的距离超过15m 时,其间应增加出口。
4.2.2 当高、低压设备设在同一室时,且二者有一侧柜顶有裸露的母线,二者之间的 净距不应小于2m。
4.2.3 遮护物和外罩应采取固定措施,并应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5、变配电室的应急照明
5.1 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的备用充电电源的放电时间不低于20min。
5.2 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
6、变配电室应设置绝缘性能消防设施,并定期维护、检查、测试。现场消防设施不应 作他用,现场消防设施周围不应堆放杂物和其他设备。
7、 变配电室的安全标志要求
7.1 变配电室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用安全标志。安全标志使用方法见附录B。
7.2 安全标志使用的颜色、格式和内容应符合国标GB2893 和GB2894 的有关规定。
8、变配电室防护装置设置应符合GB4208、GB50053、GB50054 等规范的相关要求。
9、变配电室用具管理
9.1 变配电室应配备以下用具,并应保证数量充足、质量合格:
a) 低压作业应具备的安全用具:绝缘夹钳;验电笔;绝缘鞋;接地线;标示牌;护 目眼镜等;各种登高作业的安全用具,如安全带、绝缘绳、安全帽等。
b) 高压作业应具备的安全用具:高压绝缘拉杆,绝缘夹钳;高压验电器;绝缘手 套,绝缘靴及绝缘台、垫;有足够数量的接地线;各种标示牌;安全遮栏;各种 登高作业的安全用具,如安全带、绝缘绳、安全帽或非金属性材质梯子等。
c) 其他安全用具:应急照明灯具、非金属外皮手电筒。
d)检修工具:螺丝刀、扳手、钢锯、电工刀、电工钳等。
e)测量仪表:万用表、1000V 兆欧表、2500V 兆欧表、接地电阻测量仪等。
9.2 各种安全用具应有明显的编号。绝缘拉杆、验电器等绝缘用具应具有电压等级、 试验日期的标志。
9.3 各种安全用具首次使用前应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定期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安全用 具不应超期使用。
9.3.1 电气绝缘安全用具中绝缘拉杆、绝缘档板、绝缘罩、绝缘夹钳的试验绝缘周 期为每年一次,高压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靴、核相器电阻管、绝缘绳的绝缘 试验周期为每半年一次。
9.3.2 具有架空进出线的变配电室应备有登高工具,如:(安全带、脚扣、升降 板、紧线器、竹(木)梯、尼龙绳等),除每年试验检查一次外,每次使用前均应 进行检查。
9.4 使用安全用具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安全用具表面有无裂纹、划痕、毛刺、孔 洞、断裂等外伤及是否清洁。
9.5 安全用具使用完毕后应妥善保管,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处所。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绝缘拉杆应悬挂或架在支架上,不应与墙接触;
b) 绝缘手套、绝缘靴应存放在密闭的橱内,并与其他工具仪表分别存放,绝缘靴不 应代替一般雨靴使用,绝缘工具不合格的不得存放在工作现场;
c) 绝缘垫和绝缘台应经常保持清洁、无损伤;
d) 高压验电器应存放在防潮的匣内,并将匣放在干燥的地方;
e) 安全用具不允许当作其它工具使用;
f) 安全用具不合格的不得存放在工作现场。
9.6 测量仪表应进行定期检测和校准。
10、变配电室运行
10.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落实工作票制度、工作交底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 护制度、工作间断和工作转移制度、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等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以及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0.2 变配电室设备巡视检查、变配电室倒闸操作、变配电室配电装置的清扫检查及预防 性试验、变配电室高压配电装置的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应遵守供电局及本单位制定 的运行管理制度。
高压配电房管理规定:
1、高低压配电房是医院的重要场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电工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值班电工必须熟练掌握高低压配套设备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4、密切注意配电屏上的电压表、电流表及功率因素表的指示,严禁变压器和配电设备超载运行;
5、高压配电设备的倒闸操作由值班员按指令单独执行,另一人在场负责监护,严禁两人同时操作,避免发生错误;
6、倒闸按如下顺序进行:断开用电器的负荷→断开箱变→断开高压开关→挂接地线→悬挂警示牌→检修;
7、完成检修任务后,合闸按如下顺序进行:摘掉接地线→摘掉警示牌→合高压开关→合箱变开关→送电;
8、保持配电房消防设施的完好齐备,做到能随时启用;
9、做好配电房的防水、防潮工作,堵塞漏洞,严防鼠、蛇等小动物进入配电房,避免造成短路事故;
10、管理好高压试电笔、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靴;测量工具应定期送检;
11、值班员应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和值班记录;
1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高低压配电室安全管理规定:
1、 厂用电及配电室带电后,与调试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准随意进入高低压配电室。
2、因工作需要进入高低压配电室必须办理工作许可证,经施工单位试运值班负责人、调试总指挥和试运当值值长审批后,方可入内。
3、厂用电及配电室带电后至整套启动前由所属施工单位设专人负责高低压配电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调试期间高低压配电室出入人员应自觉履行登记手续,值班人员应详细记录出入人员数量、时间、许可证编号及工作内容,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汇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配电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由电厂生产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
4、出入配电室的人员应注意环境卫生,配电室内严禁吸烟,生产垃圾必须及时清理。
5、进入配电室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力安全作业规程》及有关规章制度,发现违章者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6、配电室内照明应符合条件,应配备足够合格的消防器材,通风、通讯设备良好可用。遇有影响工作的缺陷时,责任单位应及时消除。
7、高低压配电室的安全警示与标示齐全符合要求。进入高低压配电室的所有电缆孔洞都应用阻燃材料封堵严密并符合防火要求。
8、高低压配电室的双向通道及门锁应符合安全要求,从室内向外不用钥匙应能很容易打开房门。从室外进入室内必须用钥匙打开房门,出配电室时应将门锁好。
9、高低压配电室的房门钥匙有三把。一把专供运行值班人员使用,一把专供紧急时使用,一把专供值班人员巡视或借个调试工作人员使用。全部钥匙由集控值班人员管理并按值移交。供紧急使用的钥匙不准挪作他用,并满足紧急情况下随时取用的要求。借出去的钥匙必须登记,用完必须立即交回,不准长期占用。
配电房管理制度:
1、配电房由专人负责,其它人员不得进入电房重地。
2、配电房内除正常的电工工具外,不得堆放其它杂物,使配电房内保持清洁、干净。
3、安装、维修或拆除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专人完成,其它人员不得入房擅自动用配电设备。
4、用电负责人员,要严格按施工规范、规定操作。电工技术之家
5、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操作,建立安全用电技术档案。
6、用电工程要定期检查、检修,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并履行检查、复查验收手续。
7、配电房专人作好当天的施工用电情况记录。
8、配电房闲人免进,注意用电安全,作好消防保障工作,以防不测。
五、防爆电气设计规范?
根据AQ3009-2007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的基本要求,在防爆区域进行防爆电气安装必须遵循相关的要求和规范。总结起来,基本要求有以下几点:
1、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环境条件以及特殊标志等,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2、防爆电气设备的铭牌、防爆标志、警告牌应正确、清晰。
3、防爆电气设备的外壳和透光部分应无裂纹、损伤。
4、防爆电气设备的紧固螺栓应有防松措施,无松动和锈蚀。
5、防爆电气设备宜安装在金属制作的支架上,支架应牢固,有振动的电气设备的固定螺栓应有防松装置。
6、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内部接线紧固后,裸露带电部分之间及金属外壳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满足附录D的要求。
7、电气设备多余的电缆引入口应用适合于相关防爆型式的堵塞元件进行堵封。除本质安全设备外,堵塞元件应使用专用工具才能拆卸。
8、电气设备的电缆和导管连接应符合有关防爆型式的要求。
9、密封圈和压紧元件之间应有一个金属垫圈,压紧元件应满足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并应保证使密封圈压紧电缆或导线。
10、电缆外护套外径与密封圈内径的配合应适宜并满足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密封圈不应有老化现象。
11、灯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灯具的种类、型号和功率,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技术条件的要求;
b) 螺旋式灯泡应旋紧,接触良好,不得松动;
c) 灯具外罩应齐全,螺栓应紧固。
12、防爆合格证书编号后缀有“U”符号的产品与其他电气设备或系统一起使用时,应先行进行附加认证方可安装使用。
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书编号带有后缀“X”符号时,应注意其安全使用的特定条件。
六、配电房要求规范?
配电房设计管理规范要求:
1、高压配电室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台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1.8m,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配电室临街的一面不宜开窗。
2、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启。相邻配电室之间有门时,此门应能双向开启。
3、配电所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宜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场所。
4、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等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类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5、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长度大于60m时,宜增加一个出口。当变电所采用双层布置时,位于楼上的配电室应至少设一个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的出口。
6、控制墙体的裂缝,配电室外墙本身存在大量的窗洞、门洞、脚手架洞、预留管线洞、窗楞洞等薄弱部位,外墙防渗特别注意这些薄弱点。
7、加强墙面排水,常见的做法是对外墙面采取憎水处理措施。例如采用有机硅乳液对外墙面进行处理,使外墙不能被水湿润,以防止由于毛细作用引起的渗漏。
配电房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公司和厂部制定的各类相关电气管理制度和标准,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
2、启停1000千瓦以上(包括1000千瓦)的设备,必须和二厂3万5千伏负责人进行电话联系并得到允许后方可操作,同时做好启停记录。
3、不得随意修改综保、软起、保护器、变频器等仪器仪表的参数,高压柜和变压器综保的定值只能由二厂3万5千伏变电站指派人员(或工段长以上人员在指派人员的授权下)设定、修改、记录且签字确认,并经由装备处批准后档案室备案,其它参数的设置由工段长以上人员批准,主修以上人员修改并做好记录。
4、非电气工作人员禁止随便进入配电室,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须经安监科安全教育后,在生产部或电气工作人员负责人指导下,方可进入,对外单位派来支援和配合工作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由现场工作负责人介绍现场电气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有关安全措施。
5、带有计量装置的配电柜,其计量装置要满足要求,计量装置的试验、校验应由有资质的电业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