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餐饮安全事故包括哪些?
餐饮安全事故有:炉灶间的防火措施是否完善。是否存在电源漏电与电线老化的问题。在购买食品材料时,是否有参杂参假与假冒伪劣的食品。
食品加工过程中是否规范操作,餐饮具的消毒与存放是否规范,餐饮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健康捡查,是否有防蝇防尘的设施。
二、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包括?
交通方面的不拥堵,人们的遵守交通纪律,文明行驶以及爱护环境卫生
三、水上安全事故包括哪些?
1、碰撞事故。碰撞事故是指两艘以上船舶之间发生撞击造成损害的事故。碰撞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船舶受损、船舶沉没等后果。碰撞事故的等级按照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确定。
2、搁浅事故。搁浅事故是指船舶搁置在浅滩上,造成停航或损害的事故。搁浅事故的等级按照搁浅造成的停航时间确定:停航在24h以上7d以内的,确定为“一般事故”;停航在7d以上30d以内的,确定为“大事故”;停航在30d以上的,确定为“重大事故”。
3、触礁事故。触礁事故是指船舶触碰礁石,或者搁置在礁石上,造成损害的事故。触礁事故的等级参照搁浅事故等级的计算方法确定。
4、触损事故。触损事故是指触碰岸壁、码头、航标、桥墩、浮动设施、钻井平台等水上水下建筑物或者沉船、沉物、木桩渔棚等碍航物并造成损害的事故。触损事故可能造成船舶本身和岸壁、码头、航标、桥墩、浮动设施、钻井平台等水上水下建筑物的损失。
5、浪损事故。浪损事故是指船舶因其他船舶兴波冲击造成损害的事故。也有人称之为“非接触性碰撞”,因此,浪损事故的损害计算方法可参照碰撞事故的计算方法。
6、火灾、爆炸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是指因自然或人为因素致使船舶失火或爆炸造成损害的事故。同样,火灾、爆炸事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船舶损失等。
7、风灾事故。风灾事故是指船舶遭受较强风暴袭击造成损失的事故。
8、自沉事故。自沉事故是指船舶因超载、积载或装载不当、操作不当、船体漏水等原因或者不明原因造成船舶沉没、倾覆、全损的事故;但其他事故造成的船舶沉没不属于“自沉事故”。
9、其他引起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的水运交通事故。例如,船舶因外来原因使舱内进水、失去浮力,导致船舶沉没;船舶因外来原因造成严重损害,导致船舶全损等。
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准则包括?
(1)报告原则:发生突发安全事件,第一时间向负责人报告,同时积极进行处置,处置全程要及时汇报工作进展。
(2)安全原则:处置安全事件时,要科学客观,首先保证人员安全,其次保证设备数据安全。
(3)效率原则:处置突发事件要及时迅速,讲究方法,善于协调,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
五、医院重大安全事故包括?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包括?
生产应急预案不包括日常工作中因为违章违纪造成的后果轻微的小型故障。
因为生产应急预案主要是为了预防生产中中突然发生了严重影响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紧急情况而制定的,一般违章违纪造成的后果比较轻微,车间或班组可以自行解决,不需要列入抢险预案中去。
七、健康安全事故的间接损失包括?
现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对象就是职业安全健康风险。 风险引发事故造成的损失是各种各样的,一般分为以下几方面:
(l)职工本人及其他人的生命伤害;
(2)职工本人及其他人的健康伤害(包括心理伤害);
(3)资料、设备设施的损坏、损失(包括一定时期内或长时间无法正常工作的损失);
(4)处理事故的费用(包括停工停产、事故调查及其他间接费用);
(5)组织、职工经济负担的增加;
(6)职工本人及其他人的家庭、朋友、社会的精神、心理、经济伤害和损失;
(7)政府、行业、社会舆论的批评和指责;
(8)法律追究和新闻曝光引起的组织形象伤害;
(9)投资方或金融部门的信心丧失;
(10)组织信誉的伤害、损失,商业机会的损失;
(ll)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下降;
(12)职工本人和其他人的埋怨、牢骚、批评等。
职业安全健康事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损失的耗费远远超过医疗护理和疾病赔偿的费用,也就是说间接损失一般远远大于直接损失。
八、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的内容包括宣传?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3.危化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4.安全生产现状及对策;
5.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7.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分析;
8.危险源和隐患辨识;
9.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
10.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11.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
12.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
13.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1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九、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哪些?
参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参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十、人身安全事故包括哪些方面?
共有20种安全事故类型。
1.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2.车辆伤害,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3.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工具引起的绞,碾,碰,割,戳,切等伤害。
4.起重伤害,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5.触电,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的生理伤害事故。
6.淹溺,指因大量水经口,鼻进入肺内,造成呼吸道阻塞,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
7.灼烫,指强酸,强碱溅到身体引起的灼伤,或因火焰引起的烧伤,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
8.火灾,指造成人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
9.高处坠落,指出于危险重力势能差引起的伤害事故。
10.坍塌,指建筑物,构筑,堆置物等倒塌以及士石塌方引起的事故。不适用矿山冒顶片帮事故,或因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事故。
11.冒顶片帮,指矿井工作面,巷道壁由于支护不当,压力过大导致的坍塌,称为片帮,顶板垮落为冒顶。
12.透水,指矿山,地下开采或其它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带来的伤亡事故。
13.放炮,指施工时放炮作业造成的伤亡事故。
14.瓦斯爆炸,指可燃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了达到燃烧极限的混合物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
15.火药爆炸,指火约与炸药在生产,运输,贮藏过程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16.锅炉爆炸,指锅炉发生物理性爆炸事故。
17.容器爆炸,容器(压力容器的简称),是指此较容易发生事故,且事故危害性承受力载荷的密闭装置。
18.其它爆炸,凡不属于上述爆炸的事故均列为其它爆炸。
19.中毒或窒息措接触有毒物质,如误食有毒食物或呼吸有毒气体引起的人体争性中毒事故。
20.其它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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