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煤矿关闭后职工怎么办?
【吊销 关闭 撤销 解散 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六)项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第四十四条第五项),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施工挖出煤炭资源怎么处理?
施工挖出煤,属地下资产,地下资产属国家资产,挖出后,应主动汇报有关矿产资源部门,经核查钻探,如果储藏量大,由国家计划开采,如果是微量的话,就由本地本单位处理,或个人谁捡的归谁。
三、煤矿关闭后职工退休的规定?
答按照国家政策,对高空,危险,有毒,有害,煤矿特殊工种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或内退,及下岗等待等。
四、煤矿采完后如何处理?
煤矿采完后要对回采工作面的采空区进行水沙充填 ,防止回采完的工作面发生自然发火和回采工作面下沉现象。还要对采完的回采工作面进度密闭防止漏风发生自然发火。矿井还要对井口进出口进行严密封闭,还要对低处井口砌筑防水墙。
五、开采后的煤矿如何处理?
开采后的煤矿一般都要封住井口,而且是永远永远的封闭,煤矿与一般的非煤矿山不同,首先是煤矿井下有不少的有毒有害气体,如果是不封井口,那么这些气体就会跑到空气中污染环境。
其次,煤矿开采都做了很多的巷道,不封住井口,万一人误入井下很容易造成人身伤害。
六、采矿许可证注销后煤矿怎么处理?
答:煤矿因发生安全事故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采矿许可证被注销,煤矿应停止生产,需要重新办理采矿许可证,按照《煤矿安全许可证》规定要求,达到条件后,重新申报办理手续。
经过有关部门验收核查,符合规定要求,重新大方采矿许可证,才能恢复生产。
七、重庆煤矿关闭退出后如何补偿企业?
重庆市煤矿关闭退出后是按企业的平均工资补偿的,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八、煤矿透水怎么处理?
煤矿矿井水通常都是采用絮凝沉淀处理后就可以利用了,可作为矿区压沉喷淋水、绿化用水、浇洒、冲厕以及其它工业用水,也很多矿山用作生活饮用水,但作饮用水必须送检放射性指标,放射性指标满足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方可饮用。
九、煤矿怎么处理漏水?
矿井水害防治制度
1、煤矿企业应当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计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煤矿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2、加强水文地质工作。搞清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根据矿井的具体条件,随着采掘活动的进展,应调查和掌握以下情况: (1)观测矿井的涌水量,水位动态及其季节性变化规律。(2)调查地表水体和积水区历年最高和最低水位、汇水情况和疏水能力,对矿井的影响程度等。(3)搜集历年大气降水资料,弄清水源分布情况,矿井的排水量等,为综合治水提供资料。(4)观察研究地质构造的产状要素,断层破碎带的宽度,充填写物成份,胶接程度及力学性质,断层两盘的接触关系,构造的分布规律,以及断裂在各含水层之间、地下水与地表水之间发生水力联系上所起的作用。(5)调查对矿井充水有影响的含水层的水文地质特征及补给来源,为截源堵水提供必要的依据。(6)根据上述调查资料预计矿井正常和最大涌水量。
3、认真编制防治水规划和计划。矿井防治水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1)编制防治水规划要切合实际,说明防治水工程的必要性和完成规划项目的可行性,区域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概况及存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搞清水文地质条件的补勘和防、疏、截、堵等工程项目,工程量、工期、重点设备、预期效果、工程费用概算以及需要上级解决的问题等。(2)年度的防治水计划。防治水计划由矿行政领导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在对本矿区的防治水工作进行研究,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由技术负责人进行编制。经企业主要领导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3)矿井的防治水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年度计划内采掘地区的分布情况;水文地质概况,预测可能透水的地段和分水平;分煤层的涌水量,防治水工程及工程量。制定探放水工程计划及流水、避灾路线等,所需材料、设备、资金。(4)所有防治水项目都要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责任人,并要定质量、定任务、定人员、制定安全措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要针对主要含水层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观测、水害预测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等综合防治措施。
5、每年在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地检查。雨季对矿井有威胁时,应当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建成立雨季巡视制度并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只有在确认暴雨隐患彻底消除后方能恢复生产。
6、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必须按规定留足防水煤柱。严禁在各种防隔水煤柱中采掘。
7、井下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必须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在水淹区域应标出探水线的位置。采煤和掘进到达探水线位置时,必须探水前进。
8、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阵雨后,应及时观测井下水文变化情况,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9、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的采掘工作,应在排除积水以后进行,如果无法排除积水,必须编制设计,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
10、在有淤泥的废弃井巷、岩石洞穴附近采掘时,必须执行上述第7条和第9条的规定。
11、开采水淹区域以下的废弃防水煤柱,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企业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批。
12、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十、煤矿漏报怎么处理?
煤矿漏报是指在煤矿安全监测系统中,由于设备故障、误操作或其他原因导致的虚假报警或未能及时报警的情况。处理煤矿漏报的方法如下:
1. 确认漏报:首先需要确认是否真的是漏报,而不是真实的安全事件。通过检查监测设备、观察现场情况和与工作人员进行沟通,确定是否存在实际的安全威胁。
2. 故障排除:如果确认是设备故障导致的漏报,需要及时进行故障排除。检查监测设备的连接、传感器的状态、电源供应等,修复或更换故障部件,确保监测系统正常运行。
3. 人员培训:如果漏报是由于误操作或人员不熟悉操作流程导致的,需要进行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作人员对监测设备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减少误操作的发生。
4. 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和操作流程。加强对监测设备的维护和巡检,定期进行设备检测和校准,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5. 数据分析和验证:对监测系统的数据进行分析和验证,与其他监测手段进行对比,确保报警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及时修正和调整监测系统的参数和阈值,提高报警的准确率。
6. 报告和记录:对煤矿漏报事件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分析漏报的原因和影响,提出改进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处理煤矿漏报需要综合考虑设备、人员和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因素,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确保煤矿安全监测系统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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