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云工发2018年44号文件?
2018年11月29日学院工会隶属关系划转到云南省教育卫生科研工会,2018年12月20日学院工会接到云南省总工会《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工发﹝2018﹞44号)文件,并在学院AIC办公系统进行了文件传阅学习。
经2019年3月7日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学院工会会员的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等慰问,按《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原《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慰问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请各基层工会认真贯彻落实。
二、川工发2018年6号文件?
答:川工发(2018)6号文件是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三、陕建发2018第84号文件?
陕建发〔2018〕84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陕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建委),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2018]20号)精神,依据文件相关规定,经测算,现将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计价程序
1.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2.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程
3.仿古建筑工程:
4.房屋修缮工程
5.附加税指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三项,税率如下:
二、综合系数
经测算,各专业的综合系数如下。
1.建筑工程
2.安装工程
3.市政园林绿化工程
4.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5.仿古建筑工程
6.房屋修缮工程
三、执行时间及有关规定
1.2018年5月1日起,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执行本《通知》规定。
2.凡在2018年4月30日前开工的在建工程,2018年4月30日以前完成的工作量执行《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陕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陕建发[2016]100号)文件规定;2018年5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执行本通知的规定。
四、其他说明
本《通知》由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解释。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给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四、黑民发2018第20号文件?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社会保险、就业再就业及待安置、安置后未上岗期间生活补助政策落实得意见>的通知》(黑民发 [2018]2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现对全县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待安置时间进行统计,并按待安置时间发放生活补助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1、1998年12月退役至2011年12月31日前退役的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
2、2011年12月31日后退伍的符合政府安排条件的退役士官(指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士官等)。
二、发放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城镇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费”。
三、需准备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
2、如退伍证丢失,可将本人档案中《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并加盖保管单位公章;
3、分配工作通知书复印件2张(查阅本人档案,复印后加盖保管单位公章)或自谋职业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
4、本人工商银行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2张;
5、如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办理登记,可以委托直系亲属代为办理,除上述手续外,需提供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五、湘工发2018第20号文件?
《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湘工发〔2018〕20 号)
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产业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各县(市、区)总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使工会经费更好地惠及广大工会会员和职工群众,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 号)的规定,省总工会制定了《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总工会
2018 年 6 月 7 日
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有关精神以及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使工会经费真正惠及广大工会会员和职工群众,充分发挥好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 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工会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以及乡镇街道工会。
第三条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基层工会应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国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基层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第二章 工会经费收入
第四条 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
(一)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60%的留成部分。
(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依法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
(五)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基层工会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六)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指基层工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基层工会取得的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第五条 基层工会应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要强化对工会会员会籍的管理,督促会员认真履行会员义务,确保按照会员工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及时缴纳会费。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和湖南省总工会规定的分成比例,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实行财政划拨或委托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应加强与本单位党政部门的沟通,依法足额落实基层工会按照湖南省总工会确定的留成比例应当留成的经费。要统筹安排行政补助收入,按照预算确定的用途开支,不得将与工会无关的经费以行政补助名义纳入账户管理。
第三章 工会经费支出
第六条 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第七条 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八条 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
(一)职工教育支出。用于基层工会举办政治、经济、法律、科技、业务、文体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聘请授课人员的酬金,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补助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
优秀学员奖励标准:奖励人数不超过参训人数的15%,给予物质奖励的每人不超过300元。聘请授课人员酬金支付标准参照同级财政部门制定的培训费管理办法执行。
(二)文体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补助费。文体活动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同一种文体活动每年可组织开展一次比赛,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个人项目最高奖奖金不超过800元,团体项目最高奖奖金人均不超过500元;未设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少量纪念品,纪念品价值人均不超过100元;参加具有运动伤害风险的体育比赛,可为比赛运动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基层工会在本城区内开展文体比赛活动的,因比赛活动开展的特殊需要,可安排工作餐,用餐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早餐不超过20元,中、晚餐各不超过40元)。无法安排工作餐的,可发放误餐补助费,标准不变。
基层工会举办文体活动确需统一购置服装的,可为参加人员购置人均不超过 500 元的服装(含鞋子),每人每年限一次;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重大文体活动比赛人员可增购一次,人均不超过 800 元。
举办文体比赛活动期间,需聘请导演、教练、裁判员、评委等工作人员的,劳务费支付标准:导演、教练、裁判员、评委等每半天不超过 400 元,其他工作人员每半天不超过 100 元,本单位人员除外。
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春节联欢会,可参照不设置奖项的职工文体活动为每位参加人员发放不超过 100 元的纪念品。
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缴纳的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活动,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会费不足部分可以用工会经费弥补,弥补部分不超过基层工会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
基层工会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汇演和体育比赛等。观看电影每季度可一至二次,购发电影票券每人每年不超过 200元。不可组织观看营利性、商业性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
基层工会可组织会员春游秋游活动,每年各一次,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职能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春游秋游活动,可安排工作餐,开支交通费、门票费等,开支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 200 元。
(三)宣传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重点工作、重大主题和重大节日宣传活动所需的材料消耗、场地租金、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支出,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等经常性宣传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知识竞赛、宣讲、演讲比赛、展览等宣传活动支出。
(四)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节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每人每年不超过 2100 元。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可结合单位实际发放实物或者指定地点的物品领取券(提货单),不得发放现金。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不超过 300 元的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不超过 1000 元的慰问品。
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应予看望慰问,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一年内多次住院的限慰问一次)。
工会会员去世时,可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其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召开座谈会予以欢送,同时可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
(五)其他活动支出。用于工会组织开展的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疗休养补贴等其他活动支出。
基层工会开展疗休养活动要面向基层,面向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和一线职工,特别是苦、脏、累、险、高温、低温、有毒有害岗位及患职业病、慢性病的职工。应当选择工会疗休养院所和基地开展疗休养活动,每年组织疗休养人数不超过本单位人数的五分之一,疗休养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含往返),活动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疗休养人员的10%。疗休养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活动费等,应由单位行政承担,综合定额标准参照当地财政部门或单位行政规定的培训费标准执行。基层工会在财力允许的前提下,可予以适当补贴,其比例不超过当年疗休养费用总额的20%。
疗休养主要以休息疗养、康复治疗、开展健康体检和讲座、形势报告、座谈交流、文体活动等形式组织开展。疗休养期间不得安排收费旅游景点的相关活动,外出参观原则上不超过休养时间的三分之一,参观考察以免费的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先进企业及社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博物馆、纪念馆等为主。将疗休养活动与爱国主义教育、提升职工素质结合起来,严禁借疗休养名义组织公款或变相公款旅游。
第九条 维权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劳动关系协调费、劳动保护费、法律援助费、困难职工帮扶费、送温暖费和其他维权支出。
(一)劳动关系协调费。用于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队伍建设、开展劳动合同咨询活动、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印制与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二)劳动保护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活动、加强群监员队伍建设、开展职工心理健康维护等促进安全健康生产、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为宗旨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发生的支出等。
(三)法律援助费。用于基层工会向职工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发生的支出。
(四)困难职工帮扶费。用于基层工会对困难职工提供资金和物质帮助等发生的支出。
工会会员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大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时,基层工会根据会员困难情况应给予慰问,可一次性给予不超过 3000 元的慰问金(专项经费按有关规定)。基层工会应建立和完善工会困难会员档案,按照全国总工会和湖南省总工会的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困难职工帮扶制度和标准,并经职代会通过后执行。
(五)送温暖费。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和冬送温暖等活动发生的支出。在高温、寒冷等情况下,基层工会可开展对一线职工的慰问活动,购买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物资。每年限二次,标准为每人每次不超过 300 元。
(六)其他维权支出。用于基层工会补助职工和会员参加互助互济保障
六、新人社发2018年67号文件?
新人社发的2018年67号文件如下
2018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灵活就业人员;
2.国企下岗灵活就业人员;
3.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4.退役军人灵活就业人员;
5.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补贴标准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养老保险补贴:6000元/年;医疗保险补贴:2000元/年。
三、补贴期限
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四、申领时间
第一批申领时间:2018年10月18日-29日;
第二批申领时间:2018年11月1日-10日。
五、受理地点
申领人所在社区
六、所需材料
1.户口本原件;
2.灵活就业证明材料原件;
3.就业创业证原件;
4.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
5.《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社区提供)。
七、不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情况
1.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
2.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已满期限的;
3.享受2018年度失业保险待遇的;
4.不予享受社保补贴其他条件的。
七、国能销售集团煤炭经营分公司待遇?
非常好。
(一)薪资方面:
薪资待遇呢,根据岗位不同会有所差异。
生产一线的员工,年薪大约在18—20万左右。生产辅助类岗位,年薪大概为15万元。汇编单位的员工,年薪大约为12万。
(二)待遇
1. 五险二金:除了大家都知道的五险一金,国家能源还为员工缴纳企业年金。
2. 住宿条件:公司将提供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的公寓给员工居住。
3. 其他福利:除国家规定的福利之外,你还可以享受来自于国家能源提供的其他人文关怀,例如,过节费、免费健康体检、带薪休假、免费午餐等。
八、1吨煤炭能发多少度电?
煤在燃烧时可能燃烧不充分没有办法产生这么多热能,中间的热能损失是很难估计出具体的值。
而官方数据只是在特定条件下才能得到的结果,所以,当发电技术进步,一吨煤就可以产生更多的电。现如今,国家发改委的标准由2000年的392克减低为360 克标准煤。一吨煤可以产生3255度电。
九、邮箱能发多大文件?
QQ邮箱可以首发的最大普通附件容量是55M。依QQ邮箱帮助中心显示的信息可知,该普通附件55M容量包含了邮件正文以及具体的附件内容。
如果文件比较大,可以使用qq邮箱的超大附件传送,超大附件的最大容量是3G。
十、邮件能发多大文件?
QQ邮箱最大是可以发送200M的文件。,或用支持1G大文件的超大附件功能来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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