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大修后如何验收?
对大修竣工后的整车外观以及发动机、底盘、电气设备、车身的装配修理质量和各项性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要用仪器测试发动机、底盘的各项性能:用气缸压力表,测发动机气缸压力;用真空表测发动机进气歧管真空度;用废气分析仪测试汽车尾气;用声级计测试喇叭的声级;测试制动、滑行和加速性能;路试检查制动效能、滑行性能、加速性能和路试检验转向系、变速器的换挡情况。
除了以上标准后还有以下两个要求指标:
一、外观要求:
1、发动机加工良好,无残缺、毛刺、污物和裂纹。
2、发动机随机安装附件不应缺漏,且应安装调整准确。
3、发动机在运转时不应发生异响,电器系统、电喷系统元件在发动机振动下不应发生松脱、短路、断路和接触不良等现象。
4、新车发动机经磨合后,在热机状态下的任何工况下运转,均不应发生踹息、回火、断火和熄火、敲缸等现象。
5、发动机总成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在预热、磨合运行及性能试验期间,各密封面的结合处不应出现漏气、漏油和漏水现象,不应出现油水混合现象,包括发动机机油、冷却液等是否有无渗漏。
二、性能要求:
1、发动机在额定工况下运转,对以下参数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规定。
2、排气温度(℃)。
3、涡轮增压器进口温度(℃)。
4、机油压力(KPa)。
5、最高爆发压力(MPa)。
6、机油温度(℃)。
7、功率要求:发动机总成在额定转速下测得的功率与标定功率允差为±0.5%。
8、机油消耗率:发动机的机油消耗率应不大于国家相关节能指标。
9、怠速转速:在怠速转速下,发动机总成的稳定持续运转时间应≥5min,怠速运转声音应均匀,不应有金属敲击声和其他异响。
10、起动性:在环境温度不低于-30℃时,不采取辅助措施,发动机应能一次起动成功,起动时间不超过10S。
11、清洁度:发动机整机的解体残留物≤400mg。
慢加油和急加油的发动机声音和发动机对油门的反映应准确和迅速,慢收油和快收油时发动机的反映是否干净,不能有滞后或高速哨音。
二、公路大修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第一条 为了搞好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和国家计委颁布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大修和改善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公路工程验收的依据。
1、 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 批准的工程设计、概算、预算文件;
3、 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及图纸;
4、 批准或确认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5、 上级机关对工程的指示文件;
6、 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标准、规范及国家有关规定等。
第四条 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主要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和监理工作情况,提出工程质量等级建议。
竣工验收由交通部或批准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地方交通主管部门主持,主要是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总结经验教训,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工程质量等级。
小型工程或简易工程项目,经主持竣工验收单位批准可合并为一次竣工验收。
第五条 分段完成的路段或单项工程,具有独立使用价值,可分段交工,经交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全部完成后统一进行竣工验收。
第六条 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均采取评分法确定等级。其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
综合评分85分及以上者为优良;70分以上、不足85分者为合格;70分以下者(不含70分)为不合格。
第七条 未经交工验收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交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报请竣工验收。
第八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负责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图表、资料,并装订成册,其编制费用分别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承担。
验收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九条 验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通过验收对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作出恰当的评价,对有争议的问题,要从全局出发,充分协商,合理解决。
第二章 交工验收
第十条 交工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工程已按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建成,具有独立使用价值;
2、 按附录A第三、四部分要求编制完成竣工文件;
3、 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已准备好总结报告材料;
4、 质量监督部门已完成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并编写完成了工程质量鉴定书。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全面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应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核实具备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
交工验收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接管养护、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单位代表参加组成交工验收组,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验收。
第十二条 工程质量检验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组织,按以下规定分标段进行全面检查:
一、路线:最小平曲线半径、最大纵坡和坡长、最小视距的路段应逐一检查;其他路段的半径、纵坡、视距应检查总数的20%以上。
二、路基路面:高填深挖(填挖高度大于6米)和水文地质不良地段,对其稳定性、压实度、中心线、宽度、厚度、路拱、边坡、边沟、排水设施等,应逐一检查;其他路段每公里抽查1-2处,路面工程应每两公里抽查一个断面,检验其厚度、压实度。
三、大桥和隧道:要求对各部尺寸、标高、各部结构的施工质量、引道和导流、防护工程等应逐一检查量测。
中桥应抽查总数的50%以上。小桥抽查总数的20%以上。
大桥和特大桥必要必要时应进行荷载试验。
四、涵洞、挡土墙及防护工程:应抽查总数的20%以上。其中,高度在4米以上的挡土墙和孔径在2米以上的涵洞应抽查总数的30%以上。
五、互通式立交工程应按路基、路面、桥涵、挡土墙和交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分离式立交及其他交叉工程应抽查总数的50%以上。
六、交通安全设施应抽查总数的30%以上。
七、沿线服务管理和养护设施、环境保护工程应检查总数的50%以上。
八、隐蔽工程和建成后不易检测的分项、分部工程,应审查施工、监理单位的原始资料。
九、对竣工图表、资料、文件、工程决算应全面检查核对。
第十三条 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受检单位工程评分,按单位工程平均得分确定标段工程质量评分值,再按标段工程质量评分值采用加权平均法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即:
工程质量评分值=∑(标段工程质量评分值×该标段投资额)/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建安工程费总额或合同工程价款总额)(公式)
第十四条 交工验收组应认真听取和审议以下报告:
1、 建设单位关于工程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
2、 设计单位关于工程设计情况的报告;
3、 施工单位关于工程施工情况的报告;
4、 监理单位关于工程监理(含变更设计)情况的报告;
5、 质量监督部门关于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情况的报告。
交工验收组在听取报告、审查资料和实地察看的基础上,对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工程质量鉴定意见和评分进行审议和确认。
第十五条 通过交工验收的工程必须写出交工验收报告(其内容见附录B),由建设单位按隶属关系报请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或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核定。
对交工验收合格以上的工程,应安排养护管理。
对于交工验收不合格或有缺陷的工程及未完工程,应由原承包单位限期修复、补救、完成,其费用自理。
第三章 竣工验收
第十六条 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经过交工验收各标段均达到合格以上的工程;
2、对未完工程或交工验收时提出的修复、补救工程已处理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和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
3、按国家《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和附录A要求已编制完成竣工文件;
4、按规定已编制好工程竣工决算;
5、施工、监理、设计、建设、监督等单位已编写完成汇报材料;
第十七条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收到建设单位申请验收报告后,应及时核查交工验收的工程及竣工文件,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及时组织验收。
竣工验收委员会由验收主持单位、建设单位、交工验收组代表、接管养护、质量监督、造价管理、有关银行、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的代表组成。大中型项目和技术复
杂的工程,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工作。国防公路应邀请军队代表参加。
第十八条 竣工验收委员会为全面掌握工程建设情况,应认真听取和审议如下报告:
1、 建设单位关于工程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
2、 设计单位关于工程设计情况的报告;
3、 施工单位关于工程施工情况的报告;
4、 监理单位关于工程监理情况(含变更设计)工作的报告;
5、 质量监督部门关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报告;
6、 交工验收组(代表)关于工程交工验收情况的报告。
以上各单位报告中应对建设管理、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作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第十九条 竣工验收委员会在全面听取报告及检查有关资料、现场察看的基础上,对工程质量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附录C表中所列项目进行综合评分。
第二十条 工程质量的总评分值为100分,其中交工验收组确认的工程质量质量评分占70%、验收综合评分占30%(见附录C表1)。按第六条规定确定工程质量等级。
建设项目的总评分值为100分,其中工程质量总评分占70%,建设管理、设计质量、监理工作、施工管理等综合评分的平均值占30%(见附表C表2—表5)。按第六条规定确定建设项目的等级。
第二十一条 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合格以上的建设项目签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其内容和格式见附录D),由主持验收单位负责印发各有关单位。
经竣工验收的工程,各标段《工程质量鉴定书》由工程所在地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发。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按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和《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由建设单位负责向档案管理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办理档案资料和资产移交手续。
第二十三条 各省(市、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88)交公路字577号文件颁布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同时废止。
三、验收单怎么写范文?
工程竣工验收单范文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编号:
工程概况:
验收人员组成情况: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专业人员和项目负责人。
竣工工程质量检查情况 :该工程所有分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齐全、合格,实体检查结果满足要求,无违反强制条文规定,安全、功能检验检测报告完整合格,原材料 检测报告齐全合格。
质量等级评定情况: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验收人员(签字):
建设单位: (盖章)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盖章)
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盖章)
四、汽车大修竣工验收的内容有?
一、考核内容 1、 对大修竣工后的整车外观以及发动机底盘、电器设备、车身的装配修理质量和各项性能全进行全面检查,测试。
2、 要用仪器测试发动机,底盘的各项性能 (1)用气缸压力表,测发动机气缸压力。
(2)用真空表测发动机进气岐管真空度。
(3)用非扩散型红外线废气分析仪测试汽车尾气。
(4)用声级计测试喇叭的声级。
(5)用五轮仪测试制动、滑行和加速性能。 3、 叙述路试检验项目 (1)路试中怎样进行制动效能、滑行性能、加速性能试验?合格的标准是什么? (2)路试检验转向系、变速器的技术要求是什么? 二、设备、仪器、工量具 1、 BJ212汽车一台(或其它车况较好在用车)
2、 检测仪器: 非扩散型红外线废气分析仪、五轮仪、声级计、气缸压力表、真空表、轮胎气压表 3、 普通工量具: 千斤顶、盒尺(2m、10m各一只)常用工具一套一、考核内容 1、 对大修竣工后的整车外观以及发动机底盘、电器设备、车身的装配修理质量和各项性能全进行全面检查,测试。 2、 要用仪器测试发动机,底盘的各项性能 (13)运转状况: 高、中、低转速运转平稳,过渡圆滑;突然加速或减速无爆震、回火、放炮现象;不过热。 (4)机油压力: 怠速时≥50Kpa 中速时200—400Kpa (5)气缸压缩压力 A 技术标准:(压缩比7)各缸压力≥850Kpa 各缸压力差<平均值的8% B 检验方法:用气缸压力表测试,程序如下:
(a)发动机水温正常,化油器阻风门、节气门开足。 (b)卸下所有火花塞(除尘)将中央高压线搭铁。 (c)用气缸压力表橡胶头抵在被测缸的火花塞孔上。启动马达,令发动机达到 100~150转/分,运转3~5秒,压力表所表示最大值为此缸压缩压力。 (d)测两遍,取大值。测完所有缸后,计算与技术标准比较。)用气缸压力表,测发动机气缸压力。 (2)用真空表测发动机进气岐管真空度。 (3)用非扩散型红外线废气分析仪测试汽车尾气。 (4)用声级计测试喇叭的声级。 (5)用五轮仪测试制动、滑行和加速性能。 3、 叙述路试检验项目 (1)路试中怎样进行制动效能、滑行性能、加速性能试验?合格的标准是什么? (2)路试检验转向系、变速器的技术要求是什么? 二、设备、仪器、工量具 1、 BJ212汽车一台(或其它车况较好在用车)
2、 检测仪器: 非扩散型红外线废气分析仪、五轮仪、声级计、气缸压力表、真空表、轮胎气压表 3、 普通工量具: 千斤顶、盒尺(2m、10m各一只)常用工具一套向TA提问官方电话官方网站
五、变压器坏了可以大修不?
都是可以进行维修的,前提你得变压器绕组变形测试仪测量结果判断变压器是否已经受到严重破坏、是否需要进行大修。
先弄清楚情况在说。六、变压器如何调芯大修?
一般宜在室内进行,以保持器身的清洁;如在露天进行时,应选在晴天进行;器身暴露在空气中的时间作如下规定: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65%时不超过16h;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75%时不超过12h;器身暴露时间从变压器放油时起计算直至开始抽真空为止。
七、变压器大修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 573-2010 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规定:油浸变压器:在投入运行后的第5年内进行一次大修,以后每隔10年大修一次。
以前的非密封性的变压器,变压器油长期与空气接触,导致油被污染,水汽进入油中,绝缘强度降低。因此,每隔3-5年要过滤一次油。
而现在,无论大小变压器,都采用了全密封结构。使变压器油不会直接与空气接触。也就是说,可以延长大修年限。在一切正常的情况下一般10年大修一次。当然,根据具体的实际运行情况,变压器大修周期可由变压器制造厂和使用运行部门共同探讨。
八、变压器大修有哪些内容?
变压器大修项目:
(1)完成全部小修内容;
(2)拆卸套管、散热器、储油器、安全气道等各附件,吊出器身;
(3)检查线圈、引接线、二次引出汇流排及引线木支架;
(4)检查铁芯、穿芯螺栓、轭铁、压钉及接地铜片;
(5)检查无励磁分接开关及有载分接开关;
(6)检查套管、油箱、储油柜、安全气道、净油器、吸湿器等各附件;
(7)检查冷却器、风机、油管路、油阀门等各附属设备;
(8)检修、调试保护装置、测量装置及操作控制箱;
九、变压器的验收标准?
(1)前期准备
1)变压器安装施工图手续齐全,并通过供电部门审批资料。
2)应了解设计选用的变压器性能、结构特点及相关技术参数等。
(2)设备及材料要求
1)变压器规格、型号、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附件,备件齐全,并应有设备的相关技术资料文件,以及产品出厂合格证。设备应装有铭牌,铭牌上应注明制造厂名、额定容量、一、二次额定电压、电流、阻抗、及接线组别等技术数据。
2)辅助材料:电焊条,防锈漆,调和漆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
(3)作业条件
1)变压器室内、墙面、屋顶、地面工程等应完毕,屋顶防水无渗漏,门窗及玻璃安装完好,地坪抹光工作结束,室外场地平整,设备基础按工艺配制图施工完毕。受电后无法进行再装饰的工程以及影响运行安全的项目施工完毕。
2)预埋件、预留孔洞等均已清理并调整至符合设计要求。
3)保护性网门,栏杆等安全设施齐全,通风、消防设置安装完毕。
4)与电力变压器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当设备及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应符合其他要求。
(4)开箱检查
1)变压器开箱检查人员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安装单位、供货单位代表组成,共同对设备开箱检查,并做好记录。
2)开箱检查应根据施工图、设备技术资料文件、设备及附件清单,检查变压器及附件的规格型号,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部件是否齐全,有无损坏丢失。
3)按照随箱清单清点变压器的安装图纸、使用说明书、产品出厂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书、箱内设备及附件的数量等,与设备相关的技术资料文件均应齐全。同时设备上应设置铭牌,并登记造册。
4)被检验的变压器及设备附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变压器应无机械损伤,裂纹、变形等缺陷,油漆应完好无损。变压器高压、低压绝缘瓷件应完整无损伤,无裂纹等。
5)变压器有无小车、轮距与轨道设计距离是否相等,如不相符应调整轨距。
(5)变压器安装
1)变压器型钢基础的安装
(a)型钢金属构架的几何尺寸、应符合设计基础配制图的要求与规定,如设计对型钢构架高出地面无要求,施工时可将其顶部高出地面100mm。
(b)型钢基础构架与接地扁钢连接不宜少于二端点,在基础型钢构架的两端,用不小于40X4mm的扁钢相焊接,焊接扁钢时,焊缝长度应为扁钢宽度的二倍,焊接三个棱边,焊完后去除氧化皮,焊缝应均匀牢靠,焊接处做防腐处理后再刷两遍灰面漆。
2)变压器二次搬运
(a)二次运输为将变压器由设备库运到变压器的安装地点,搬运过程中注意交通线路情况。到地点后应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b)变压器吊装时,索具必须检查合格,运输路径应道路平整良好。根据变压器自身重量及吊装高度,决定采用何种搬运工具进行装卸。
3)变压器本体安装
(a)变压器安装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如变压器室在首层则可直接吊装进室内;如果在地下室,可采用预留孔吊装变压器或预留通道运至室内就位到基础上。
(b)变压器就位时,应按设计要求的方位和距墙尺寸就位,横向距墙不应小于800mm,距门不应小于1000mm,并应适当考虑推进方向,开关操作方向应留有1200mm以上的净距。
(c)装有滚轮的变压器,滚轮应转动灵活,变压器就位后,应将滚轮用能拆卸的制动装置固定。或者将滚轮拆下保存好。
4)变压器附件安装
(a)干式变压器一次元件应按产品说明书位置安装,二次仪表装在便于观测的变压器护网栏上。软管不得有压扁或死弯,富余部分应盘圈并固定在温度计附近。
(b)干式变压器的电阻温度计,一次元件应预装在变压器内,二次仪表应安装在值班室或操作台上。温度补偿导线应符合仪表要求,并加以适当的附加温度补偿电阻,校验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5)电压切换装置的安装
a)变压器电压切换装置各分接点与线圈的连接线压接正确,牢固可靠,其接触面接触紧密良好。切换电压时,转动触点停留位置正确,并与指示位置一致。
(b)有载调压切换装置转动到极限位置时,应装有机械联锁和带有限位开关的电气联锁。
(c)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控制箱,一般应安装在值班室或操纵台上,联线正确无误,并应调整好,手动、自动工作正常,档位指示正确。
6)变压器联线
(a)变压器的一次、二次联线、地线、控制管线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
(b)变压器的一次、二次引线连接,不应使变压器的套管直接承受应力。
(c)变压器中性线在中性点处与保护接地线同接在一起,并应分别敷设,中性线宜用绝缘导线,保护地线宜采用黄/绿相间的双色绝缘导线。
(d)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回路中,靠近变压器处,宜做一个可拆卸的连接点。
(6)变压器送电调试运行
1)变压器的交接试验应由当地供电部门有资质许可证件的试验室进行。
试验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以及生产厂家产品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
2)变压器交接试验内容。
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的直流电阻,检查所有分接头的变压比,三相变压器的联结组标号,测量线圈同套管一起的绝缘电阻,线圈连同一起做交流耐压试验,试验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变压器送电前的检查
(a)变压器试运行前应做全面检查,确认各种试验单据应齐全,数据真实可靠,变压器一次、二次引线相位,相色正确,接地线等压接接触截面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规范规定。
(b)变压器应清理,擦拭干净。顶盖上无遗留杂物,本体及附件无缺损。通风设施安装完毕,工作正常。消防设施齐备。
(c)变压器的分接头位置处于正常电压档位。保护装置整定值符合规定要求,操作及联动试验正常。
(d)经上述检验合格后,由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变压器试运行。
4)变压器空载调试运行
变压器空载投人冲击试验。即变压器不带负荷投入,所有负荷侧开关应全部拉开。试验程序如下:
(a)全电压冲击合闸,高压侧投人,低压侧全部断开,受电持续时间应不少于10min,经检查应无异常。
(b)变压器受电无异常,每隔5min进行冲击一次。连续进行3~5次全电压冲击合闸,励磁涌流不应引起保护装置误动作,最后一次进行空载运行。
(c)变压器全电压冲击试验,是检验其绝缘和保护装置。但应注意,有中性点接地变压器在进行冲击合闸前,中性点必须接地。否则冲击合闸时,将造成变压器损坏事故发生。
(d)变压器空载运行的检查方法:
主要是听声音进行辨别变压器空载运行情况,正常时发出嗡嗡声;异常时有以下儿种情况发生:声音比较大而均匀时,可能是外加电压偏高;声音比较大而嘈杂时,可能是芯部有松动;有滋滋放电声音,可能套管有表面闪络,应严加注意,并应查出原因及时进行处理,或是更换变压器。
(e)做冲击试验中应注意观测冲击电流、空载电流、一次二次侧电压、变压器温度等,做好详细记录。
5)变压器半负荷调试运行
(a)经过空载冲击试验运行24~28h,其时间长短视实际需要而定,确认无异常合格后,才可进行半负荷试运行试验。
(b)将变压器负荷侧逐渐投入,直到半负载时停止,观察变压器温升、一次二次侧电压和负荷电流变化情况,应每隔2h记录一次。
(c)经过变压器半负荷通电调试运行符合安全运行后,再进行满负荷调试运行。
6)变压器满负荷运行
(a)继续调试变压器负荷侧使其达到满负荷状态,再运行10h观测温升、一次二次侧电压和负荷电流变化情况,每隔2h进行记录一次。
(b)经过满负荷变压器试运行合格后,向业主(建设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7)产品保护
1)变压器就位后,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铁件及杂物掉人线圈框内。并应保持器身清洁干净。
2)操作人员不得蹬踩变压器作业,应避免工具、材料掉下砸伤变压器。
3)对安装的电气管线及其支架应注意保护,不得碰撞损伤。
4)应避免在变压器上方操作电气焊,如不可避免时,应做好遮挡防护,防止焊渣掉下,损伤设备。
十、变压器安装验收规范?
1、变压器安装施工图手续齐全,并通过供电部门审批资料。
2、应了解设计选用的变压器性能、结构特点及相关技术参数等。
3、设备及材料要求变压器规格、型号、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附件,备件齐全,并应有设备的相关技术资料文件,以及产品出厂合格证。设备应装有铭牌,铭牌上应注明制造厂名、额定容量、
一、二次额定电压、电流、阻抗、及接线组别等技术数据。
4、辅助材料:电焊条,防锈漆,调和漆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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