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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执法的依据?

179 2023-12-26 07:32 admin   手机版

一、农业农村局执法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二、刑法执法依据?

主要是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刑法、刑诉法等作为刑法执法依据。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由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罚种类之—,属于主刑的一种。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按照刑法的规定:

(1)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由社区依法矫正。

(3)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必须服从有关规定;劳动中应同工同酬。

(4)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宣布解除之。

(5)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先期羁押的,1日折抵刑期2日。

管制刑的特征是:

一是刑罚的最低档;

二是不必投入特殊的改造场所,由公安机关负责监管;

三是劳动有报酬。

四是羁押时间可抵刑期。

2.拘役: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

4.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5.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死刑是我国刑罚中最重的一种,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执行的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权和政治权的刑法,因此,死刑是严格控制的。

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什么法律?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简称城管执法。其工作职责:对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例如处罚摊贩违法占路)、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公共设施管理、等城市管理的各方面进行综合行政执法。

其执法依据是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以及各城市颁布的地方性法规。

四、行政执法依据有哪些?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基本就是执法机关对一些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单位个人进行处理的方式

但是从依据、主体、方式、程序等等全部都要法定,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执行,否则就是违法

主要包括:

1、警告。就是说你两句,批评一下,以后不要再犯了啊

2、罚款。给你开罚单了,比如违停2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比如私自开作坊挣的钱,等于给政府打工了,被没收了

4、责令停产停业。不让你继续干了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口头不让你干了或者给你个条不让你干了,没什么用,因为你还有证就可以干,所以,你的证交出来,想干也没办法了

6、行政拘留。关起来,这个没啥说的,一般都是公安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还可以分为:

一、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就是限制你的自由,在规定时间出现在规定地点,干规定的事,当然是法律的规定

二、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不让你干了,就是不能干

三、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所得和违法所得)。来来来,把钱交出来,罚款是交合法得来的钱,没收非法所得是交非法得来的钱

四、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让你红红脸、出出汗

五、执法先敬礼的依据?

是军事礼仪。军事礼仪是军队内部的一种规范行为,旨在维护军队的纪律和秩序。

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时,通过向上级领导或上级指挥官敬礼,表达对上级的尊重和服从。这种行为体现了军队内部的等级关系和组织纪律,有助于保持军队的战斗力和执行力。因此,据是军事礼仪的规定。

六、行政执法的依据原理?

行政执法所依据的实际上是现行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行政规章、具有权限的司法或执法机关的法律解释。

七、地方交通综合执法局全称?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简称运政部门

八、阻碍行政执法的处罚依据?

阻碍行政执法的处理依据包括:

一、阻碍执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构成阻碍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二、暴力抗法。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构成暴力抗法的,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九、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1997年10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1号公布 2010年2月2日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1997年10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1号公布2010年2月2日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务院法制办审计署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修订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审计法所称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

第三条 审计法所称财政收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和支出,以及下列财政资金中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和支出: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收入;

(三)应当上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四)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

(五)其他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

第四条 审计法所称财务收支,是指国有的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以及依法应当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会计核算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第五条 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和本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依照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标准、项目目标等方面的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的决定。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依法应当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权向审计机关举报。审计机关接到举报,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十、下放执法权限的依据?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生效之后,要全面准确理解和谨慎把握这一新制度:

第一,下放之权限于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县人民政府的处罚权,县级以上各行政机关的处罚权,不在下放之列。

第二,下放之权必须是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并且基层政府能够承接得住的。并不是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或者,虽然需要,但是基层政府承接不住的,承接条件不具备的,一律不放。

第三,处罚权从县级人民政府部门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不是一个自然过程,它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决定,全国不搞“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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