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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特殊工种退休规定?

172 2023-11-28 07:21 admin   手机版

一、湖北特殊工种退休规定?

湖北特殊工种的工人  男年满55岁 女年满45岁  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人  长期处于特殊工作环境  对工人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状态有严格要求  因此到了一定年龄必须要退休

二、湖北特殊岗位退休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可以申请退休。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办理程序

(一)凡要求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每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工种名称、具体从业期限及能证明所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资料。

(二)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理由、工种岗位、具体从业期限及原始资料结合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并对要求办理提前退休人员的年龄、工种、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三)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于每月20前将当月公示无异议的提前退休的名册及个人档案、个人补充的辅助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市人社局审批。

(四)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审批全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实行每月审批一次,从审批的次月起计发基本养老金。

(五)县人社局对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在市局审批的次月10日前将个人档案退还给原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并简要说明不符合的理由。

(六)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应在十日内将审批情况及不符合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三、湖北特殊工种退休最新规定?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特殊工种是指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法律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四、河北省肺动脉高压特殊病申报规定?

关于河北省肺动脉高压特殊病申报规定和门诊报销金额的信息:

1. 特殊病认定申请:患有肺动脉高压的患者在完成临床确诊后,需要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提交特殊病认定申请。申请需要提供相关医疗证明、病历资料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以便评估是否符合特殊病认定条件。

2. 门诊报销金额:河北省规定肺动脉高压患者每年最多可以报销人民币10万元的门诊医疗费用。此金额包括了看诊、检查、化验以及处方药物等费用。超过规定金额的费用将由患者自行承担。

请咨询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医保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和最新的信息。祝您健康!

五、湖北特殊工种目录?

    湖北特殊工种的具体名录:

     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含焊接工,切割工 殊工种包括: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 

    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

六、湖北的特殊节日?

武汉渡江节、武汉杂技节、武汉赛马节

七、特殊工种新规定?

劳动局公布的最新特殊工种目录如下:

1.电工作业

包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或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焊接作业

包含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

包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包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

包含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包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

包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

包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

包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八、辽宁特殊工种规定?

特殊工种的范围全国基本上是一样的,全国有近40个行业有特殊工种,企业的特殊工种,是根一本行业主管部门报劳动部审批的有关文件执行的,名录中有是特殊工种,名录中沒有的就不是特殊工种,从事特殊工种年限: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一其他有害丫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滿8年。

九、特殊门诊开药规定?

规定如下,请作参考:

1、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2、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特殊号牌悬挂规定?

在我们普通老百姓手里面是根本不存在特殊号牌,因为特殊号牌只有一些国家机关司法机关等等才具备,我们在民间只具备两种车牌,一种是黄色的大货车车牌,一种是蓝色的小货车以及小型客车的车牌,没有什么特殊号牌,所以也不存在悬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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