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化工设备防雷接地标准
9.0.1 氢气站、供氢站的防雷,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要求设置防雷、接地设施。
9.0.2 氢气站、供氢站的防雷分类不应低于第二类防雷建筑。其防雷设施应防直击雷、防雷电感应和防雷电波侵入。防直击雷的防雷接闪器,应使被保护的氢气站建筑物、构筑物、通风风帽、氢气放空管等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处于保护范围内。
9.0.3 氢气站、供氢站内按用途分有电气设备工作(系统)接地、保护接地、雷电保护接地、防静电接地。不同用途接地共用一个总的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值。
9.0.4 氢气站、供氢站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电缆金属外皮、钢屋架和突出屋面的放空管、风管等应接到防雷电感应接地装置上。管道法兰、阀门等连接处,应采用金属线跨接。
9.0.5 室外架空敷设氢气管道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距建筑100m内管道,每隔25m左右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Ω。埋地氢气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亦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
9.0.6 有爆炸危险环境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物体应采取防静电措施。在进出氢气站和供氢站处、不同爆炸危险环境边界、管道分岔处及长距离无分支管道每隔50~80m处均应设防静电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9.0.7 氢气罐等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容器,当其壁厚大于4mm时可不装设接闪器,但应有可靠接地,接地点不应小于2处:两接地点间距不宜大于30m,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氢气放散管的保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要求。
9.0.8 要求接地的设备、管道等均应设接地端子。接地端子与接地线之间,可采用螺栓紧固连接;对有振动、位移的设备和管道,其连接处应加挠性连接线过渡。
条文说明
9.0.2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及本规范第1.0.3条的规定,氢气站、供氢站内部分房间以及氢气罐为1区爆炸危险环境。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凡属于1区爆炸危险环境为第一或第二类防雷建筑,因此本条规定:“氢气站、供氢站的防雷分类不应低于第二类防雷建筑。”应设有防直击雷、防雷电感应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通风风帽、氢气放散管等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9.0.3 Ⅰ类防雷建筑物应设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并应有独立的接地装置。除此类建筑外的不同用途接地可共用一个总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值。因此,作了本条的规定。
9.0.4 有爆炸危险房间内的较大型金属物(如设备、管道、构架等)应进行良好的接地处理,是防雷电感应的主要措施。在正常环境无锈的情况下,管道接头、阀门、法兰盘等接触电阻一般均在0.03Ω以下。但若管道接头生锈,会使接触电阻增大。根据试验,螺栓连接的法兰盘之间如生锈腐蚀,在雷电流幅值相当低(10.7kA)的情况下,法兰盘间也能发生火花。氢气站如不注意经常检查并测试管道接头等的过渡电阻,一旦接头处生锈,则十分危险。为此,规定所有管道,包括暖气管及水管法兰盘、阀门接头等均应采用金属线跨接。
9.0.5 本条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有关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止雷电波侵入措施“架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与防雷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距离建筑物100m内的管道,应每隔25m左右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Ω”等规定制定。
9.0.6 为加速管道上静电荷释放而制定,并参考《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条。
9.0.7 本条的制定根据是:多年来大部分室外氢气罐等封闭式容器的防雷均采用容器外壁作为“接闪器”保护方式,已有多年的运行实践经验。9.0.8 凡需接地的设备、管道设接地端子,接地端子与接地线之间采用螺栓紧固连接以便于平时检修。为了接地连接可靠,对有振动、位移的设备和管道采用挠性过渡连接是必要的。
2. 化工防雷接地与保护接地规范
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油库必须做防雷接地,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接地沿油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米。当油库顶装有避雷针或利用罐体做接闪器时,接地电阻不宜大于5Ω。
这是因为雷击于油库顶部发生雷电感应时,可将雷电迅速泄入大地,给雷电导入大地以通路,否则雷电沿输油管线消散的电位太高(V雷=R×I雷),易对周围建筑物产生反击,或进入油泵房引起二次雷击事故。因此规定接地电阻不宜大于5Ω
3. 设备防雷接地规范
一、防雷接地标准规范
不同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即我们常说的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1、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2、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3、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二类防香建筑物:
1、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2、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3、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4、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5、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6、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7、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8、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1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9、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防雷接地标准规范及对应防雷措施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1、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2、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3。
3、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4、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5、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需要防雷的21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
6、在平均雷暴8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4. 石油化工防雷接地规范
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钢油罐必须做防雷接地,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接地沿油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米。当罐顶装有避雷针或利用罐体做接闪器时,接地电阻不宜大于5Ω。这是因为雷击于罐顶或油罐顶部发生雷电感应时,可将雷电迅速泄入大地,给雷电导入大地以通路,否则雷电沿输油管线消散的电位太高(V雷=R×I雷),易对周围建筑物产生反击,或进入油泵房引起二次雷击事故。因此规定接地电阻不宜大于5Ω
5. 化工企业防雷接地国家标准
黄绿相间颜色的是接地的,按我国现行标准,GB2681中第三条依导线颜色标志电路时,一般应该是相线—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零线—淡蓝色,地线是黄绿相间,如果是三孔插座,左边是零线,中间(上面)是地线,右边是火线。
6. 电气设备防雷接地规范
防雷及接地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HFWX·QB/1-6-013-2004)
1、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电力系统建筑工程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防雷及防雷接地、保护接地、工作接地、重复接地及屏蔽接地装置。
2、施工准备
2.1 材料要求
2.1.1 镀锌钢材有扁钢、角钢、圆钢、钢管等,使用时应注意采用冷镀锌还是采用热镀锌材料,应符合设计规定。产品应有材质检验证明及产品出厂合格证。
2.1.2 镀锌辅料有铅丝(即镀锌铁丝)、螺栓、垫圈、弹簧垫圈、U型螺栓、元宝螺栓、支架等。
2.1.3 电焊条、氧气、乙炔、沥青漆、混凝土支架,预埋铁件,小线,水泥,砂子,塑料管,红油漆、白油漆、防腐漆、银粉,黑色油漆等。
2.2 主要机具
2.2.1 常用电工工具、手锤、钢锯、锯条、压力案子、铁锹、大锤、冲击钻、电焊机、电焊工具等。
2.3 作业条件
2.3.1 接地体作业条件:
(1)按设计位置清理好场地。
(2)底板筋与柱筋连接处已绑扎完。
(3)桩基内钢筋与柱筋连接处已绑扎完。
2.3.2 接地干线作业条件:
(1)支架安装完毕。
(2)保护管已预埋。
(3)土建抹灰完毕。
2.3.3 支架安装作业条件:
(1)各种支架已运到现场。
(2)结构工程已完成。
(3)室外必须有脚手架或爬梯。
2.3.4 防雷引下线暗敷设作业条件:
(1)建筑物(或构筑物)有脚手架或爬梯,达到能上人操作的条件。
(2)利用主筋作引下线时,钢筋绑扎完毕。
2.3.5 防雷引下线明敷设作业条件:
(1)支架安装完毕。
(2)建筑物(或构筑物)有脚手架或爬梯达到能上人操作的条件。
(3)土建外装修完毕。
2.3.6 避雷带与均压环安装作业条件:
土建圈梁钢筋正在绑扎时,配合作此项工作。
2.3.7 避雷网安装作业条件:
(1)接地体与引下线必须做完。
(2)支架安装完毕。
2.3.8 避雷针安装作业条件:
(1)接地体及引下线必须做完。
(2)需要脚手架处,脚手架搭设完毕。
(3)土建结构工程已完,并随结构施工做完预埋件。
3、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接地体→接地干线→引下线暗敷(支架、引下线明敷)→避雷带或均压环→避雷针(避雷网)。
3.2 接地体安装工艺
人工接地体(极)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3.2.1 人工接地体(极)的最小尺寸见表3-48所示。
3.2.2 接地体的埋设深度其顶部不应小于0.6m,角钢及钢管接地体应垂直配置。
3.2.3 垂直接地体长度不应小于2.5m,其相互之间间距一般不应小于5m。
3.2.4 接地体埋设位置距建筑物不宜小于1.5m;遇在垃圾灰渣等埋设接地体时,应换土,并分层夯实。
3.2.5 当接地装置必须埋设在距建筑物出人口或人行道小于3m时,应采用均压带做法或在接地装置上面敷设50~90mm厚度添置沥清层。其宽度应超过接地装置2m。电工之家
3.2.6 接地体(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处焊缝应饱满并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不得有夹渣、咬肉、裂纹、虚焊、气孔等缺陷,焊接处的药皮敲净后,刷沥青做防腐处理。
3.2.7 采用搭接焊时,其焊接长度如下:
(1)镀锌扁钢不小于其宽度的2倍,三面施焊。(当扁钢宽度不同时,搭接长度以宽的为准)敷设前扁钢需调直,煨弯不得过死,直线段上不应有明显弯曲,并应立放。
(2)镀锌圆钢焊接长度为其直径的6倍并应双面施焊(当直径不同时,搭接长度以直径大的为准)。
(3)镀锌圆钢与镀锌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4)镀锌扁钢与镀锌钢管(或角钢)焊接时,为了连接可靠,除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外,还应直接将扁钢本身弯成弧形(或直角形)与钢管(或角钢)焊接。
3.2.8 当接地线遇有白灰焦渣层而无法避开时,应用水泥砂浆全面保护。
3.2.9 采用化学方法降低土壤电阻率时,所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金属腐蚀性弱;
(2)水溶性成分含量低。
3.2.10 所有金属部件应镀锌。操作时,注意保护镀锌层。
3.3 人工接地体(极)安装
3.3.1 接地体的加工:
根据设计要求的数量,材料规格进行加工,材料一般采用钢管和角钢切割,长度不应小于2.5m。如采用钢管打入地下应根据土质加工成一定的形状,遇松软土壤时,可切成斜面形。
为了避免打入时受力不均使管子歪斜,也可加工成扁尖形;遇土质很硬时,可将尖端加工成锥形,如选用角钢时,应采用不小于40×40×4mm的角钢,切割长度不应小于2.5m,角钢的一端应加工成尖头形状。
3.3.2 挖沟:
根据设计图要求,对接地体(网)的线路进行测量弹线,在此线路上挖掘深为0.8~1m,宽为0.5m的沟,沟上部稍宽,底部如有石子应清除。
3.3.3 安装接地体(极):
沟挖好后,应立即安装接地体和敷设接地扁钢,防止土方坍塌。先将接地体放在沟的中心线上,打入地中,一般采用手锤打入,一人扶着接地体,一人用大锤敲打接地体顶部。为了防止将接钢管或角钢打劈,可加一护管帽套入接地管端,角钢接地可采用短角钢(约l0cm)焊在接地角钢一即可。使用手锤敲打接地体时要平稳,锤击接地体正中,不得打偏,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当接地体顶端距离地600mm时停止打入。
3.3.4 接地体间的扁钢敷设:
扁钢敷设前应调直,然后将扁钢放置于沟内,依次将扁钢与接地体用电焊(气焊)焊接。扁钢应侧放而不可放平,侧放时散流电阻较小。扁钢与钢管连接的位置
距接地体最高点约100mm。焊接时应将扁钢拉直,焊好后清除药皮,刷沥青做防腐处理,并将接地线引出至需要位置,留有足够的连接长度,以待使用。
3.3.5 核验接地体(线):
接地体连接完毕后,应及时请质检部门进行隐检、接地体材质、位置、焊接质量,接地体(线)的截面规格等均应符合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回填,分层夯实。最后,将接地电阻摇测数值填写在隐检记录上。
3.4 自然基础接地体安装
3.4.1 利用无防水底板钢筋或深基础做接地体。
利用无防水底板钢筋或深基础做接地体:按设计图尺寸位置要求,标好位置,将底板钢筋搭接焊好。再将柱主筋(不少于2根)底部与底板筋搭接焊好,并在室外地面以下将主筋焊好连接板,消除药皮,并将两根主筋用色漆做好标记以便于引出和检查。应及时请质检部门进行隐检,同时做好隐检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