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接地装置标准规范
接地桩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能与地构成闭合回路且经常流过电流的接地线应沿绝缘垫板敷设,不得与金属管道、建筑物和设备的构件有金属的连接。
二、在土壤中含有在电解时能产生腐蚀性物质的地方,不宜敷设按地装置,必要时可采取外引式接地装置或改良土壤的措施。
三、直流电力回路专用的中性线和直流两线制正极的接地体、接地线不得与自然接地体有金属连接;当无绝缘隔离装置时,相互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
四、三线制直流回路的中性线宜直接接地。
2. 接地装置施工规范
一、防雷接地标准规范
不同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即我们常说的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1、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2、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3、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二类防香建筑物:
1、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2、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3、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4、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5、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6、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7、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8、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1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9、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防雷接地标准规范及对应防雷措施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1、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2、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3。
3、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4、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5、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需要防雷的21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
6、在平均雷暴8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3. 接地装置设计规范
防雷接地一般指的是建筑物直击雷防护接地系统,根据建筑物防护类别不同,分为三类,一、二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接地电阻≤10欧姆,三类建筑物要求≤30欧姆。
保护接地,工作接地要求是≤4欧姆,没有综合接地这个说法或者说法不规范,应该叫共用接地,就是各种接地利用一个统一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取各种接地要求中最小的,一般要求≤1欧姆。
接地的测试点最好是都测试一下,因为同一个接地,从不同地方测试,结果会有差别,多次测量更能较为准确反应接地电阻值。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第3.4.1条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由这两种混合组成的接闪器。避雷网(带)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沿屋角、屋背、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20m×20m或24m×l6m的网格。
平屋面的建筑物,当其宽度不大于20m时,可仅沿网边敷设一圈避雷带。
第3.4.2条 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但对本规范第2.0.4条二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则不宜大于10ω。其接地装置宜与电气设备等接地装置共用。防雷的接地装置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共用、不相连时,两者间在地中的距离不应小于2m。
在共用接地装置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的情况下,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
gb50057-200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343-200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t21431-2008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4. 接地装置安装规范最新是多少
设备外壳接地线的规范要求:
1.如果电压在36V以上或者是绝缘保护层有所损坏的电气设备,其金属框架、外壳、铠装的电缆的钢带和铁丝都必须装有具有保护性的接地线;
2.主要的接地线应在由耐腐蚀性能高的钢板制作而成的,并且它的面积不能小于0。75平方米,厚度也不能小于5毫米;
3.接地线的电阻值不能大于2Ω;
4.用来连接主要的接地线的接地母线应该由横截面不小于50平方毫米的软铜线制成,或者也可以用横截面不小于100平方毫米的镀锌铁线制成,也可以用厚度不小于4毫米以及橫截面不小于100平方毫米的扁钢制成。
5. 接地装置规范要求
防雷接地规范要求:
1、接地装置的埋设深度其顶部距地面不应小于 0.6M ,接地极应垂直安装。
2、垂直接地极的长度不应小于 2.5M ,其相互之间的间距当设计无要求 时,不应小于 5M 。
3、接地装置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 1.5M 。
4、接地干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 焊接处焊缝应饱满, 不得有夹渣、 咬肉、 虚焊、气孔等缺陷,焊接处应做防腐处理。
5、接地线在穿越墙壁、 楼板和地坪处应加套管保护, 采用金属套管时应 对套管接地。
6、接地干线沿建筑物墙壁水平敷设时,距地面应为 250~ 300mm;接地 线与建筑物的间隙为 10~15mm;支持件间距在水平直线部分为 0.5~ 1.5m, 转弯部分为 0.3~ 0.5m,同一室内支持件间距应一致。
7、在接地线跨越伸缩缝、沉降缝处时,应设置补偿器,可用接地线弯成 弧状作补偿器。
8、屋面避雷带安装的支持件距离应均匀设置, 在每一直线段的间距水平 宜为 0.5~1.5m,垂直谊教育界 1.5~2.5m,在转弯处应对称,一般为 0.3~ 0.5m。
9、避雷带的安装高度为 150mm,并设在女儿墙中心,当女儿墙宽度大 于 300mm 时,避雷带距女儿墙外侧宜为 100mm。
10、明敷避雷引下线在易受机械损坏和危及人员安全处, 在距地 1.7m 至 地下 0.3m 的一段引下线应加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