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接地体埋设
不宜小于3m,
当小于3m时,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1.水平接地极局部埋深不应小于1m;
2.水平接地极局部应包以绝缘物;
3.宜采用沥青碎石地面或在接地网上面敷设50-80mm沥青层,其宽度不宜小于接地网两侧各2m。
沿建筑物外面四周敷设成闭合环状的水平接地体,可埋设在建筑物散水以外的基础槽边。
与建筑物距离与防雷等级无关;现在工程中一般都是闭合环状水平接地体。
2. 接地体埋设深度的测量应按
接地体安装有关规定:
(1) 接地体顶面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要求时,不应小于0.6m。角钢及钢管接地体应垂直配置。除接地体外,接地体引出线的垂直部分和接地装置焊接部位应防腐处理;在作防腐处理前,表面必须除锈并去掉焊接处残留的焊药。
(2) 垂直接地体的间距不应小于其长度的3~5倍。水平接地体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规定。当无设计规定时不宜小于5m。
(3) 除环形接地体外,接地体埋设位置应在距建筑物3m以外。距建筑物出入日或人行道也应大于3m,如小于3m时,应采用均压带做法或在接地装置上面敷设50一9Omm厚度的沥青层,其宽度应超过接地装置2m。
(4) 接地体敷设完毕,基坑回填土内不应夹有石块和建筑垃圾等。
(5) 外取的土壤不得有较强的腐蚀性;在回填土时应分层夯实。
(6) 接地装置由多个分接地装置部分组成时,应按设计要求设置便于分开的断接卡。自然接地体与人工接地体连接处应有便于分开的断接卡,断接卡应有保护措施。
3. 接地体埋设位置距建筑物不宜小于多少米
属于建筑电气分部工程。
防雷接地具体做法如下:
1.防雷接地体的埋设深度其顶部不应小于1m,钢管接地体应垂直配置。
2.垂直接地体长度不应小于2.5m,其相互之间间距-般不应小于5m。
3.接地体埋设位置距建筑物不宜小于3m;遇在垃圾灰渣等埋设接地体时,应换土,并分层夯实。
4.接地体(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处焊缝应饱满并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不得有夹渣、咬肉、裂纹、虛焊、气孔等缺陷,焊接处的药皮敲净后,刷沥青做防腐处理。
4. 接地体埋设位置距建筑物不宜小于
1、民用建筑宜优先利用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作为防雷接地网,当不具备条件时,宜采用圆钢、钢管、角钢或扁钢等金属体作人工接地极。
2、垂直埋设的接地极,宜采用圆钢、钢管、角钢等。水平埋设的接地极宜采用扁钢、圆钢等。人工接地极的最小尺寸应符合本规范表12.5.1的规定。
3、接地极及其连接导体应热镀锌,焊接处应涂防腐漆。在腐蚀性较强的土壤中,还应适当加大其截面或采取其他防腐措施。
4、垂直接地体的长宜为2.5m。垂直接地极间的距离及水平接地极间的距离宜为5m,当受场所限制时可减小。
5、接地极埋设深度不宜小于0.6m,接地极应远离由于高温影响使土壤电阻率升高的地方。6、当防雷装置引下线大于或等于两根时,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均应满足对该建筑物所规定的防直击雷冲击接地电阻值
5. 接地体埋设深度不应小于规范
B0.6米,《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规定:接地体埋设深度不宜小于0.6米。
6. 接地体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6
在土壤电阻率ρ≤100Ω.m的潮湿地区,可利用铁塔和钢筋混凝土杆的自然接地,接地电阻低于10Ω。发电厂,变电站进线段应另设雷电保护接地装置。在居民区,当自然接地电阻符合要求时,可不另设人工接地装置;在土壤电阻率100Ω.m<ρ≤500Ω.m的地区,除利用铁塔和钢筋混凝土杆的自然接地,还应增设人工接地装置,接地极埋设深度不宜小于0.6m,接地电阻低于15Ω;在土壤电阻率500Ω.m<ρ≤2000Ω.m地区,可采用水平敷设的接地装置,接地极埋设深度不宜小于0.5m。500Ω.m<ρ≤1000Ω.m的地区,接地电阻不超过20Ω;1000Ω.m<ρ≤2000Ω.m的地区,接地电阻不超过25Ω;在土壤电阻率ρ>2000Ω.m的地区,接地极埋设深度不宜小于0.3m,接地电阻不超过30Ω;若接地电阻很难降到30Ω时,可采用6~8根总长度不超过500m的放射形接地极或连续伸长接地极。具体参考《GB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DL/T 621》
7. 接地体埋设深度
3米以下。按照施工的规范,地线要埋在地下三米以下才可以,在埋线时要用镀锌角钢或者是镀锌钢管将线穿进去,并且接地的电阻不能够大于4欧姆。在埋设时要根据地区的气候以及环境的差异有所调整,有冻土层的地方需要埋在冻土层以下。地线是保证安全用电的一个保障,也是接地装置的一个简称,地线分为工作接地以及安全接地两种,安全性接地,包括防雷击接地和防电磁辐射接地,而工作接地是指把金属导体埋在土壤当中,利用导线引出地面完成设备需要的回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