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防雷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该多少
1Ω。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 16-92》的第12.6.1.3条规定:
1、机房建筑的防雷装置,应符合本章第12.3.2条及第12.3.7条的要求。当建筑物不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时,应围绕机房敷设闭合环形接地体,引下线不得少于四组。非钢筋混凝土楼板的地面,应在地面构造内敷设不大于1.5m×1.5m的均压网,与闭合环形接地连成一体。
2、专用接地或直流接地宜采用一点接地,在室内不应与其他接地相连,此时距其他接地装置的地下距离不应小于20m,地上距防雷装置的距离应满足公式2.3.6-1或12.3.6-3的要求。
3、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与防雷接地和保护接地连在一起,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2. 接地电阻防雷接地不应大于多少欧
一类建筑,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应有独立的接地装置,每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二类建筑,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接地共用同一接地装置,并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共用、不相连时,两者间在地中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应小于2m。
三类建筑,对电缆进出线,应在进出端将电绕的金属外皮、钢管等与电气设备接地相连。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欧。
3. 接地与防雷系统对接地电阻有何要求
防雷接地一般指的是建筑物直击雷防护接地系统,根据建筑物防护类别不同,分为三类,一、二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接地电阻≤10欧姆,三类建筑物要求≤30欧姆。
保护接地,工作接地要求是≤4欧姆,没有综合接地这个说法或者说法不规范,应该叫共用接地,就是各种接地利用一个统一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按各种接地要求中最小的,一般要求≤1欧姆。接地的测试点最好是都测试一下,因为同一个接地,从不同地方测试,结果会有差别,多次测量更能较为准确反应接地电阻值。形成的文字资料,根据你的需要自己安排即可,或者有官方的表格。并不是每个接地类型分开后在做综合接地,这个就看你的实际需求,需要做单独接地就做独立地网,如需做共用接地,那就把几个地网连接起来。希望能够帮助你。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第3.4.1条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由这两种混合组成的接闪器。避雷网(带)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沿屋角、屋背、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20m×20m或24m×l6m的网格。平屋面的建筑物,当其宽度不大于20m时,可仅沿网边敷设一圈避雷带。第3.4.2条 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但对本规范第2.0.4条二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则不宜大于10Ω。其接地装置宜与电气设备等接地装置共用。防雷的接地装置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共用、不相连时,两者间在地中的距离不应小于2m。在共用接地装置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的情况下,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
4. 防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多少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上是这样规定的: 第八款,在一般情况下规定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是适宜的,但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要求低于10Ω可能给施工带来很大的困难。
故本款规定为,在满足安全距离的前提下,允许提高接地电阻值。此时,虽然支柱距建筑物远一点,接闪器的高度亦相应增加,但可以给施工带来很大方便,而仍保证安全。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这是一个因地制宜而定的数值,它应综合接闪器增加的安装费用和可能做到的电阻值来考虑,不宜作硬性的规定。
5. 防雷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一般
防雷定期检测多少点是要根据建筑物实际情况确定的,一般采用抽检法,各地可能有差异,给你浙江省的标准:接闪短杆(避雷短针)抽测比例不少于20%,必测点一般在屋脊、屋檐、屋角等雷击率高的部位,具体参考GB50057-2010附录B。
防侧击雷金属门窗、栏杆过度电阻或接地电阻抽测比例不少于30%,一类建筑全检。同型号SPD浪涌抽检比例不少于10%。幕墙、金属屋面按照网格10*10M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