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完整的防雷装置
答: 一般来说,线路的防雷应从四个方面进行,即防雷四道防线:
(1)保护线路导线不遭受直接雷击,为此可采用避雷针、避雷线或将架空线改为地下电缆;
(2)当杆塔或避雷线遭受雷击后不使线路绝缘发生闪络,为此需改善避雷线的接地,或适当加强线路绝缘;
(3)即使绝缘受冲击而至发生闪络,也不使它转变为两相短路故障或不导致线路跳闸,为此可将系统中性点采用非直接接地方式;
(4)即使线路跳闸也不致中断供电,为此可采用重合闸装置。
2. 防雷接地要求
一、钢管脚手架的避雷方法与措施
搭设在旷野山坡上雷击区的钢管脚手架在架体搭设初期,就应做好雷雨季节时期防雷措施及避雷装置,主要包括:接闪器、接地极和接地线。
1、接闪器(即避雷针) 可用直径25-32mm,避厚≮3mm的镀锌管或直径≮12mm的镀锌钢筋制作,设在房屋四角的脚手架立杆上,高度≮1m,并应将最上层所有的横杆连通,形成避雷网络。在垂直运输架上安装避雷针时,应将一侧的中间立杆接高出顶端≮2m,在该立杆下设置接地线,并将卷扬机外壳接地,接地线应尽可能采用钢材。
2、接地极 垂直接地极可用长1.5-2m,直径25-30mm,壁厚≮2.5mm的钢管,直径≮20mm的圆钢或50*5的角钢。水平接地极可选用长度≮3m,直径8-14mm的圆钢或厚度≮4mm宽25-40mm的扁钢。另外也可用埋设在地下的金属管道、钻管、吸水进管及与大地有可靠连接的金属结构作为接地极。
接地极按脚手架上的连续长度在50m之内设置一个,并应满足离接地极最远点内脚手架上的过渡电阻≯10Ω的要求。接地电阻≯20Ω,接地极埋入地下的最高点,并在地面以下并不浅于50mm,埋设时应将新填土夯实。
3、接地线(即引下线) 可采用截面≮16mm2铝导线或截面≮12mm2的铜导线。为节约有色金属可在连接可靠的前提下采用直径≮8mm的圆钢或厚度≮4mm的扁钢。接地线的连接要绝对接触可靠,连接时应将表面的油漆及氧化层清除,露出金属光泽,并涂中性油漆;接地线与接地极的连接最好用焊接,焊接点的长度应为接地线直径的6倍以上或扁钢宽度的2倍以上。
3. 线路防雷措施
电力系统防雷措施:
1、在高压线路的上方架设避雷线(防止直击雷)。
在需要保护的设备处架设避雷针(引雷,避雷)。2、在架空线终端使用电缆引入(吸收雷电波)。在架空线终端装设避雷器,利用防止操作过电压的设备作为大气过电压的后备保护。减小杆塔接地电阻(防止反击),提高系统的绝缘水平。
4. 防雷装置由哪三个组成
在雷雨天气,高楼上空出现带电云层时,避雷针和高楼顶部都被感应上大量电荷,由于避雷针针头是尖的,所以静电感应时,导体尖端总是聚集了最多的电荷。
这样,避雷针就聚集了大部分电荷。避雷针又与这些带电云层形成了一个电容器,由于它较尖,即这个电容器的两极板正对面积很小,电容也就很小,也就是说它所能容纳的电荷很少。
而它又聚集了大部分电荷,所以,当云层上电荷较多时,避雷针与云层之间的空气就很容易被击穿,成为导体。
这样,带电云层与避雷针形成通路,而避雷针又是接地的,避雷针就可以把云层上的电荷导入大地,使其不对高层建筑构成危险,保证了它的安全。
按我国统计的雷电流幅值最大约为300 kA,其对应的雷击高度为408 m。取雷击定位高度为400m,可得出不同高度避雷针的保护区和散击区的地表半径见表1。
我国旧式民房一般高度在10 m以下,避雷带和避雷网的高度与房高相同,安装的短针防雷其高度为1~2 m,它们引起的散击现象不明显;高耸建筑物和高架避雷针引雷招致雷击率增高和存在散击区。
我国防雷学者历来不主张用高架避雷针保护建筑物,主张用屋顶短针和避雷带防雷就是考虑了既能发挥它的引雷作用,又避免增加散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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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一、作用
常规防雷电可分为防直击雷电、防感应雷电和综合性防雷电。防直击雷电的避雷装置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即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体;接闪器又分为避雷针、避雷线、避雷带、避雷网。
以避雷针作为接闪器的防雷电原理是:避雷针通过导线接入地下,与地面形成等电位差,利用自身的高度,使增加到极限值的雷电云电场发生畸变,开始电离并下行先导放电。
5. 防雷器的作用
雷电
避雷器的作用是用来保护电力系统中各种电器设备免受雷电过电压、操作过电压、工频暂态过电压冲击而损坏的一个电器。
避雷器的类型主要有保护间隙、阀型避雷器和氧化锌避雷器。保护间隙主要用于限制大气过电压,一般用于配电系统、线路和变电所进线段保护。阀型避雷器与氧化锌避雷器用于变电所和发电厂的保护,在500KV及以下系统主要用于限制大气过电压,在超高压系统中还将用来限制内过电压或作内过电压的后备保护。
6. 防雷与接地安装15d501
一、防雷接地标准规范
不同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即我们常说的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1、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2、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3、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二类防香建筑物:
1、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2、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3、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4、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5、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6、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7、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8、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1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9、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防雷接地标准规范及对应防雷措施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1、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2、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3。
3、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4、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5、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需要防雷的21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
6、在平均雷暴8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