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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检测技术(防雷装置检测技术书籍)

来源:www.xrdq.net   时间:2023-01-20 16:56   点击:159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防雷装置检测技术书籍

防雷检测测试流程 可分为前期准备、现场检测、分析处理、评价回访4个阶段一、前期准备阶段

  1.接受检测任务,了解被检单位的情况。这是一件必要的前期准备工作,是制定检测方案、签订协议、检测实施等后续工作的铺垫,至少应了解其大概情况,如具体地址、规模、性质、土壤类型、检测场所环境等。

  2.制定检测方案。方案要尽量定得细一些。

  3.签订检测协议或合同,也可以是委托书形式。

  4.配备人员。根据被检单位的性质、行业特点,配备具有相应专业特长的检测技术人员。

  5.掌握相关知识。了解和掌握与被检单位有关的专业知识及相关的规范、规定,包括国家标准规范、行业规范、地方标准以及有关的安全程序、操作规程等。可以通过上网查询、查阅有关的书籍、资料或请教业内专家。

  6.准备仪器。不同的设备、设施所需的检测设备也不同,根据检测对象,准备并检查检测主、备用仪器设备,保证其合格有效并能正常使用。

  二、现场检测阶段

  1.到达受检单位,主动向被检单位(或称服务对象)出示有关证件。

  2.查阅本次检测对象(或称受检单体)的防雷工程技术资料和图纸,了解并记录受检单体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和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后果,确定其防雷类别、防雷区划分和应检测项目。

  3.巡视受检单体及周边环境,根据所使用仪器的测试原理和要求,合理布置接地电阻测试仪辅助桩位并连线,再次检查仪器设备,记录接地电阻测试仪型号名称及检测辅助桩位。(仅在进行接地电阻检测时才需要此步骤)4.进行现场检测并记录数据。根据确定的检测项目,按先检测外部防雷装置,后检测内部防雷装置的顺序,由检测人员对建(构)筑物、设施的防雷装置的观感质量进行巡视检查,并对相关技术参数进行测量,同时进行接地电阻或过渡电阻测试点取样并绘制测点平面示意图,对测点进行标注和编号后进行接地电阻、过渡电阻等测量,测量结果———读数经复核无误后按要求记入相应的原始记录表。

2. 防雷装置检测内容

机房防雷检测的规定如下:

1、仪器仪表鉴定或校准:

检查仪器、仪表鉴定证书、校准证书是否在有效期的范围内,一般要求每台检测仪器、仪表要纳入计量的检测,检测单位可委托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检定单位进行常规的计量检测,检测合格的,由检定单位核发给每台仪器、仪表一张计量认证合格证。

2、检查仪器仪表电池:

检查仪器、仪表所使用的电池是否在正常值范围,如果电池的电压不足,则应立即更换新的电池;如遇到在检测中仪器、仪表的电池电力不足时,建议随身携带一组与仪器、仪表相配套的备用电池。

3、检查检测设备外观及其附属设备:

检查检测用测试线绝缘层是否有破损,如果有破损则应更换,或采用绝缘胶带对破损的部位进行处理,避免让裸露的金属线在检测过程中,碰到带电物体或接地体,产生危及人身安全或影响检测数据隋况出现,如果发现检测线某处断开,可用万用电表的电阻挡寻找检测线断开位置并做处理,以免影响检测工作。

3. 防雷技术摘要

国家安监总局于2007年颁布了“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有关安全设施的规定及要求摘要如下:

一、安全设施的含义

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二、安全设施的分类

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

⒈预防事故设施

⑴检测、报警设施

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份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⑶防爆设施

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⑷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音、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⑸安全警示标志

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⒉控制事故设施

⑹泄压和止逆设施

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

⑺紧急处理设施

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火炬)、吸收、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⒊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⑻防止火灾蔓延设施

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⑼灭火设施

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气、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

⑽紧急个体处置设施

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

⑾应急救援设施

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⑿逃生避难设施

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带空气呼吸系统)、避难信号等。

⒀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防灼烫、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4. 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检测与方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0号《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三条: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应当就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征求气象主管机构的意见;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进行竣工验收,应当同时验收雷电防护装置并有气象主管机构参加。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0号《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四条:专门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取得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证。

4.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检测应当每年一次,对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5.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对防雷装置检测后,应当出具检测报告。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被检测单位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报告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依法作出处理。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执行有关标准和规范,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必须真实可靠。

6.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 GB/T 21431—2015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定期检测周期规定:具有爆炸和火宅危险环境的防雷建筑物检测间隔时间为6个月,其他防雷建筑物检测间隔时间为12个月。

除上法律法规的依据外,各地方政府还出台了很多地方的防雷检测规范。防雷检测机构要掌握这些依据,并提醒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开展防雷检测和防静电检测,确保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有效运行。

5. 防雷检测技术规范书

国家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1、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

10欧;

2、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

4欧;

3、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

4欧;

4、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

4欧;

5、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

100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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