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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检测是谁做(防雷检测是谁做的工作)

来源:www.xrdq.net   时间:2023-01-19 08:55   点击:195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防雷检测是谁做的工作

防雷验收是专项验收,规当地具有检测质资的检测部门实际检测,由气象部门验收出具验收合格。

防雷检测包括:

建筑的防雷分类

接闪器

引下线

接地装置

防雷区的划分

雷击电磁脉冲屏蔽

等电位连接

浪涌保护器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雷电防护装置 检测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 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管理和认定工作。”该办法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修订版对此条也无修改),实际上已经明确:各地气象局是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审批部门,雷电灾害防御中心(或防雷中心)作为其所属单位,是不能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的,需要开展的应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

2. 防雷检测是谁做的工作啊

住宅小区防雷安全工作归当地气象主管部门管,根据法律规定,建成项目防雷装置需要定期年检,当地气象主管部门检查小区是否进行过防雷检测这件事情属于政府行为,属于社会化管理。

单纯小区避雷检测具体事宜是由当地防雷中心或防雷站所检测,按道理属于市场行为,但是现阶段防雷中心或者防雷站所还没有完全从气象部门分离,正在国家实行政事企分开改革阶段,如同当年的环保、消防部门检测一样。

3. 防雷检测员工作内容

带红色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分为白色、红色、蓝色、黄色、黑色五种。白色安全帽一般是监理或甲方带的,监理主要负责工地的计划实施以及工程质量。红色安全帽一般是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或甲方带的。安全帽是指对人头部受坠落物及其他特定因素引起的伤害起防护作用的帽子。

  带红色安全帽的人群相对复杂,一般分为两类:技术人员及中低层管理人员。蓝色安全帽一般是技术人员带的。黄色安全帽一般是普通工人带的,基本目前为止,我国工地的普通工人均佩戴的是黄色安全帽。黑色安全帽一般是矿工带的,这可能因煤尘是黑色玷污安全帽看不出来。

4. 防雷检测谁来做

因为要求高

1.报考防雷工程和防雷检测个人资格证的技术人员年龄要求: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5岁。

2.具有大专以上工科学历,具备防雷、通信、电子、电力、建筑、计算机和气象等相关专业的基本知识。

3.已取得防雷个人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证件在有效期内),不得参加新证考试,不允许在两个以上防雷资质单位兼职执业。

5. 防雷检测哪个部门负责

是的,避雷检测有强制的国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第四章 防雷检测

第十九条, 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第二十条, 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的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认定。

第二十一条, 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对防雷装置检测后,应当出具检测报告。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被检测单位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报告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依法作出处理。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必须真实可靠。

第二十二条, 防雷装置所有人或受托人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做好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工作。发现防雷装置存在隐患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已安装防雷装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主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并接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和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6. 防雷检测好干吗

根据国家法律和相关防雷规范规定: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旅游景点的建(构)筑物每年必须请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做至少两次的防雷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否则企业将被当地气象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7. 防雷检测是谁做的工作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改革要求,为减少建设工程防雷重复许可、重复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政府相关部门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建设工程防雷安全,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整合部分建设工程防雷许可

(一)将气象部门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管,切实优化流程、缩短时限、提高效率。

(二)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仍由气象部门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

(三)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建设工程防雷管理,由各专业部门负责。

二、清理规范防雷单位资质许可

取消气象部门对防雷专业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防雷的设计、施工,可由取得相应建设、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同时,规范防雷检测行为,降低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准入门槛,全面开放防雷装置检测市场,允许企事业单位申请防雷检测资质,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防雷技术服务,促进防雷减灾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防雷安全监管

(一)气象部门要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做好雷电监测、预报预警、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雷科普宣传,划分雷电易发区域及其防范等级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建设工程防雷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和落实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以及业主单位等在防雷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同时,地方各级政府要继续依法履行防雷监管职责,落实雷电灾害防御责任。

(三)中国气象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建设工程防雷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指导协调和相互配合,完善标准规范,研究解决防雷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优化审批流程,规范中介服务行为。

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具体范围划分,由中国气象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央编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等部门研究确定并落实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2016年底前完成相关交接工作。相关部门要按程序修改《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对涉及的部门规章等进行清理修订。国务院办公厅适时组织督查,督促各部门、各地区在规定时限内落实改革要求。

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已有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决定执行。

国务院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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