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避雷防雷设施有什么规范(防雷施工规范)

来源:www.xrdq.net   时间:2023-01-24 23:36   点击:126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避雷防雷设施有什么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4.2.1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应装设独立接闪杆或架空接闪线或网。架空接闪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 5 m×5 m或 6 m×4 m。

首先埋注一条直线上的两端支架,然后用铅丝拉直线埋注其它支架。在埋注前应先把洞内用水浇湿。如用混凝土支座,将混凝土支座分档摆好。先在两端支架间拉直线,然后将其它支座用砂浆找平找直。如果屋外墙预留有预埋铁件,可将支架直接焊要铁件上,支架的找直方法同前。

2. 防雷施工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规定:

1.防雷建筑物的高度超过45m的沿屋面周边敷设的接闪带应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上,也可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外。

2.避雷带支架在实际施工中用镀锌角钢(L25*3)或镀锌扁钢(-25×3)制作,可采用专用卡子或钢丝绳夹做卡箍安装。支架上的固定卡子上口不能与支架角钢封闭。

避雷带应平正顺直,固定点支持件间距均匀、固定可靠,每个支持件应能随大于49N(5kg)的垂直拉力。

3.镀锌圆钢避雷带连接采用单Z字搭接(建议使用自制模具制作),搭接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上下搭接。伸缩补偿的半圆面垂直或平行于天面。直线段避雷带支架间距应均分,间距控制在0.5-1.5m,一般宜确定为1m。

避雷带应顺直、高度一致,平直度每2m检查段偏差不得大于3/1000。

3. 设置防雷装置应符合的规定有哪些

答:防雷装置的引下线应满足机械强度、耐腐蚀和热稳定的要求。 

 (1) 引下线一般采用圆钢或扁钢,其尺寸和防腐蚀要求与避雷网、避雷带相同。用钢绞线作引下线,其截面积不得小于25mm2。用有色金属导线做引下线时,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2的铜导线。  (2)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外墙敷设,并应避免弯曲,经最短途径接地。 

 (3)采用多条引下线时,为了便于接地电阻和检查引下线、接地线的连接情况,宜在各引下线距地面高约1.8m处设断接卡。  (4)采用多条引下线时,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第二类防雷建筑物至少应有两条引下线,其间距离分别不得大于12m和18m;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周长超过25m或高度超过40m时,也应有两条引下线,其间距离不得大于25m。  

(5)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地面以下0.3m至地面以上1.7m的一段引下线应加竹管、角钢或钢管保护。采用角钢或钢管保护时,应与引下线连接起来,以减小通过雷电流时的电抗。  (6)引下线截面锈蚀30% 以上者应予以更换。  (7)防直击雷的 专设引下线距建筑物出入口或者人行道边沿不易小于3米。

4. 避雷设施标准

建筑物防雷引下线的一般规定:

  1、 引下线采用圆钢或扁钢(一般采用圆钢),其尺寸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圆钢直径为8mm;

  扁钢截面为48`mm^2`;

  扁钢厚度为4mm。

  装设在烟囱上的引下线,其尺寸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圆钢直径为12mm;

  扁钢截面为100`mm^2`;

  扁钢厚度为4mm。

  2 、引下线应镀锌,焊接处应涂防腐漆,但利用混凝土中钢筋作引下线除外。在腐蚀性较强的场所,还应适当加大截面或采取其他的防腐措施。

  3、 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外墙敷设,并经最短路径接地,建筑艺术要求较高者也可暗敷,但截面应加大一级。

  4、 建筑物的金属构件(如消防梯等),金属烟囱、烟囱的金属爬梯等可作为引下线,但其所有部件之间均应连成电气通路。

  5 、采用多根专设引下线时,为了便于测量接地电阻以及检查引下线、接地线的连接状况,宜在各引下线距地面1.8m以下处设置断接卡。

  6、 利用建、构筑物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作为防雷引下线时,其上部(屋顶上)应与接闪器焊接,下部在室外地坪下0.8~1m处焊出一根D12mm或40mm×4mm镀锌导体,此导体伸向室外距外墙皮的距离宜不小于1m,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钢筋直径为16mm及以上时,应利用两根钢筋(绑扎或焊接)作为一组引下线。

  (2)当钢筋直径为10mm及以上时,应利用四根钢筋(绑扎或焊接)作为一组引下线。

  7 、当建、构筑物钢筋混凝土内的钢筋具有贯通性连接(绑扎或焊接)并符合要求时,竖向钢筋可作为引下线;横向钢筋若与引下线有可靠连接(绑扎或焊接)时可作为均压环。

  8 、在易受机械损坏的地方,地面上约1.7m至地面下0.3m的这一段引下线应加保护设施。绝缘避雷引下线的规格规定及安装。

  8 、在易受机械损坏的地方,地面上约1.7m至地面下0.3m的这一段引下线应加保护设施。绝缘避雷引下线的规格规定及安装。

5. 防雷器标准

保护性接地和功能性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按其中最小值确定。

对功能性接地有特殊要求需单独设置接地线的电子信息设备,接地线应与其他接地线绝缘;供电线路与接地线宜同路径敷设。

数据中心内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各类金属管道、金属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必须进行等电位联结并接地。等电位联结网格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铜带或裸铜线,并应在防静电活动地板下构成边长为0.6m~3.0m的矩形网格。

6. 防雷工程规范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

(二)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及设施;

(三)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等社会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以及各类电子信息系统;

(四)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第五条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防雷装置竣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六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程序、文书等应当依法予以公示。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