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不要去管理为佳。
理论上讲,居民用水用电,不在《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内。
《物业管理条例》也有明文规定: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此外,供水、供电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管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就是说,水电气等公用事业部门应与居民形成直接的供应合同关系,一户一表,抄表到户。
这个过程以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等等,与物业公司无关。
但是实践中的各地区,主要是由于开发建设的原因,水电供应并非一户一表直供,而是只供至小区总水表及总电表终端。就是说总水表以内至各分户水表的管网,总电表至各分户电表(高层住宅一般以配电室为界)以内的电力管网,是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维护,并代为收取各分户的水费电费,再汇总交至供水公司及供电公司。这就是所谓的二次转供水电。
这种模式有极大的弊端:
一、水质水压难以保障,小区越老,跑冒滴漏的现象越严重;分户用量与总水表水量对不齐时,需由居民共同分摊水费,各地经常出现天价水费的乱象。
二、配电室疏于维护,用电安全难以保障。个别物业公司借管理之便,擅自加价收取高额电费。
三、业主受制于物业,往往被要求将物业费与水电费捆绑缴纳,否则不予供水或供电。由此引发各类争议与纠纷。
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多由政府出面贴补供水供电企业,大力推行一户一表改造工作。
但上述现象短期内还将不同程度的存在。
社区住户的电是不是应该电力公司负责?
谢邀!居民小区的电力供应由供电公司负责。有条件的住户,可以通过自建光伏电站,实现用电的自给自足;也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该方式既能满足自家的电能需求,又能获取一定的经济收益,一举两得。
都是相应公司处理和维护得
小区保安有权利断住户的电吗?如何维权?
小区保安有权断住户的电吗?如何维权?
物业管理公司是按照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提供各种服务的。服务的内容是物业、设施设备及公共场所的维修、维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及次序。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供水、供水、供气、供暖、有线电视等单位负责管线的管理维护并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如果交由物业管理公司代收费用的,物业管理公司不允许收取管理费。由此可见,物业管理公司是无权切断业主的用电。
如果在供电设施设备还未移交给供电部门管理的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也是代为管理、代为收费,接收条件满足后应及时交由供电部门管理。如果在代为收费的过程中出现电损,电损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并在小区内公示。但不能提高电费的价格。
总之,物业管理公司在业主按时交纳电费的情况下是不能随时切断业主的供电,供电设施设备应尽快移交给供电部门,由供电部门最终向业主收费。物业公司唯一能切断业主供电电源的情况是但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火灾,物业公司应及时切断非消防电源。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喜欢的关注我。在我的个人主页上能免费看到更多有关物业管理的文章。
所谓的维权老百姓耗不起,也没有人为普通老百姓说话,对待无良物业只能以暴制暴别无选择。